偉麵臨的出路可能有兩條,要麼離婚,要麼妥協。可偉當時所麵對的事實是,如果妻子不是因為病態的嫉妒的話,偉始終是愛她的,因為她本人清秀靚麗,各方麵的條件都不錯的,何況當時才結婚一年左右,而且她所做的這一切又口口中聲聲說是因為太愛偉的緣故,可這樣的愛情又怎麼讓人受得了呀。那天晚上她一直在逼問偉是否和那個女作者發生了性關係,而且像個警察一樣把臥室搜了個遍,目的是要找出通奸的證據。偉當時實在忍無可忍了,就抱起被子說,我們分居吧,你什麼時候想通了,而且向對方道了歉,我們再恢複夫妻關係。她當時一聽就哭了,說偉顯然已經愛上那個女人而不再愛她了,她說是你對不起我,卻還要用分居來逼迫我承認你這樣是對的,還想讓我給那個女人道歉,門都沒有……那天晚上偉氣得直到後半夜才睡覺。
他們一連分居了一個星期,最後還是偉的妻子向偉作出了妥協。她承認她可能太衝動了,因為她一進門看到有個女人坐在那裏,就往那方麵去想了,但她卻始終不肯向那位女作者道歉,而且還把人家留在通訊錄上的名字和電話以及住址都給撕去了,而偉又沒記住她的電話,那位介紹他們認識的朋友正好又離開北京到外地開會去了,這就使偉好多天無法與這位作者聯係並向她道歉,他們原先擬定的合作方案自然也不了了之。事後偉的妻子曾向偉保證決不再發生這種事了,但卻始終又認為愛情的排他性就是不能讓自己的丈夫與其他異性再有交往。偉認為妻子肯定是有心理疾病,建議妻子去看看心理醫生。但妻子卻不承認自己有病,並說:任何一個愛丈夫的妻子都會這麼做的,如果你是愛我的,如果你還忠誠於這個婚姻,那你就在主觀上盡量地少與女作者打交道,而且不要去寫有關女性的題材,這個世界這麼大,你要關注的社會問題有很多,反映男人問題的題材也很多,你哪怕是看在我不喜歡你和女性打交道的份上,也不要再和女作者們有來往了。
偉覺得人間的正常道理和妻子是說不明白的,因為她的思維方式很獨特,她隻是想讓偉與一切異性斷絕來往,然後專心致誌地盯著她一個人,但這怎麼可能呢?偉告訴她,通訊錄、以前的信件、日記和照片、還有正常交往異性的行為,都屬於一個公民正常的自由權利,不能因為結婚而喪失這份權利。但偉的妻子卻說,沒結婚前你怎麼做我都不在乎,但你結婚以後就屬於我一個人了,你做什麼事都得對我負責任,比如說愛情和婚姻的排他性就是要求你不能再見異思遷喜新厭舊,包括你不能再和別的女人保持什麼所謂的友誼。偉說你這是把排他性的概念給庸俗化了,排他隻是指我不能在婚外與其他異性發生非法的兩性關係,而不是指我不能再與其他異性有來往。我知道你愛我,但愛情並不是要束縛雙方的自由,不是要收縮以往的生存空間,並不是要限製雙方的社交自由,並不是要掠奪婚前我們各自的一切嗜好、個性、追求、理想和事業心,結婚隻是因為兩個人相愛而走到一起,這並不能讓他們付出做單身時所有私人化的東西——我怎麼才能讓你明白,結婚隻是讓我們兩個人住在一起,除此以外,我們以前所有的東西都可以保留下來。
但這些道理偉已經說得太多了,偉覺得人的某種心理習慣或本能是無法改變的。偉有好多同學畢業後在北京找到了工作,他們都住在租來的房子或是單位的宿舍裏,偉作為在北京有戶口有家庭的人,自然就會經常邀請他們到家裏坐一坐,自然也有一些同學會經常來聊聊天,偉喜歡這種大家聚在一起暢所欲言的聊天機會。在今天這樣一個人人都相互戒備相互不信任的時代裏,同學之間的友誼是最難得的了,當初大家是因為讀書求知相聚在一個學校的,同學之間沒有為各自利益相互交易或是相互利用的目的,所以不管在走上社會後會發生什麼變化,同學之間的友情卻是永遠都存在的,而且是以後的社會關係取代不了的,所以偉非常願意在家裏接待大家。何況他們每次來都帶著東西,包括足夠的酒和飲料,這些同學的收入都挺不錯,大多數人比偉掙得還多,偉畢竟是在一個國家機關裏,吃的是死工資,大家喜歡到偉這裏來,是因為偉有個固定的家,而且沒有孩子和家務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