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大案
作者:張祖濤
此類冤案,過去有,今天也有,為什麼,就在於負責審查案件的官員是否認真負責,是否有良心有人性。無疑,在此案中邁柱良心人性全無。
邁柱(?——1728年),滿洲鑲藍旗人。姓喜拉塔氏,清朝初期大臣。初授筆帖式,三遷戶部員外郎,授禦史。康熙五十五年,巡視福建鹽課。雍正元年,巡視寧古塔。據《清史稿》等大清正史記載,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任江西巡撫,查實前任巡撫等“虛報”、“侵用”。雍正五年授湖廣總督。雍正六年,湖南省“靖州諸生曾靜遣其徒張熙投書嶽鍾琪(其時為清川陝總督——筆者注)勸其反”,雍正得鍾琪密報,大興文字獄,邁柱積極緝拿“主犯曾靜及其餘黨”,深得雍正信任。另外,據《清史稿》記載,他在湖廣總督任上“建策改土歸流”安定雲貴西南邊疆,發展邊疆農業生產;“疏請湖廣額徵丁銀攤入地畝”推行稅製改革“聲績顯著”。十三年,邁柱被召拜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乾隆元年,兼管工部。二年,以病乞解任。三年,卒,賜祭葬,諡文恭。
總而言之,從大清正史記載看,邁柱官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個難得的好官。
但翻開《清朝野史大觀》《清類抄》等野史,人們在轟動大清雍正一朝的“麻城冤案”中看到的卻是蓄意製造麻城冤案的麵目完全不同的另一個邁柱。個中離奇曲折,曾經轟動雍正一朝。
雍正年間,湖北省麻城縣有個叫塗如鬆的人與妻子楊氏鬥了幾句嘴,楊氏忽然不知道去向。楊氏的弟弟楊五榮懷疑塗如鬆殺死了自己的姐姐,四處查訪。無賴兒趙當自稱聽說過塗如鬆殺妻的事,楊五榮就拉著趙當到縣衙門告狀。縣令湯應求官聲不錯,拘傳塗如鬆審問之下,見楊五榮、趙當全無證據,未能結案。此時的楊氏其實躲在她的堂兄、當地的生員楊同範家中,並已經與楊同範亂倫勾搭成奸。也正是這個楊同範,成了後來轟動大清雍正一朝麻城冤案的幕後推手。
過了一年,當地的一個埋在河灘的死僮,因為土淺,屍體露出,被狗啃咬。地保前往驗身,忽然雷雨大作,半途而返。楊同範聞之大喜,找上楊五榮,與之共謀,將此殘屍認作楊氏。再赴縣衙誣告。湯應求率領仵作一幹人前往驗屍,發現屍體已經腐爛,一時難以分辨。楊同範、楊五榮率領幾十人包圍哄鬧現場,誣稱塗如鬆殺妻鐵證如山,鼓噪縣令湯應求、仵作等收賄,包庇殺人凶手。
湖廣總督邁柱得報麻城縣有個塗如鬆害死了妻子,縣令湯應求受賄包庇,強行掩埋已經被發現的女屍,並引發百姓聚眾哄鬧群體事件等報告後,大為震驚。其時邁柱為雍正賣力搜捕曾靜等文字獄湖廣餘黨有功,大獲雍正嘉獎,正視地方維穩為第一政要。按說,他對大清官吏貪贓納賄見得多了並不感興趣,令其感興趣的是這個湯應求“貪贓納賄”而竟然又不會辦事,並引起鄉民作亂,有礙一方的安定,這還了得?多事之秋,維穩第一。邁柱一怒之下,既未派人調查研究,也未與湖北巡撫吳應棻商量,就命令自己的得意門生候補知縣高仁傑到麻城縣重審塗如鬆殺妻案。高仁傑到得麻城,不問緣由,逮係湯應求、塗如鬆等嚴刑逼供,“兩踝骨見,猶無辭,乃烙鐵索使跽,肉煙起焦灼有聲”,除了湯應求仍然抵死熬刑之外,塗如鬆等“不勝其毒,皆巫服”。
邁柱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得意門生高仁傑在麻城大搞刑訊逼供,但其時大清一朝,刑訊逼供早已蔚然成風,習以為常,邁柱作為官場中人也不以為非。不久邁柱就將高仁傑刑訊逼供認定的塗如鬆殺妻,湯應求受賄等案情上報,彈劾湯應求;並不等所謂“上諭”,就將湯應求立即革職下獄羈押,下令高仁傑繼續嚴訊。可以說,邁柱對麻城案的第一次操作,雖然未見有記載他自己從中直接受賄的情節,但他頤指氣使獨斷專行於先,任用私人刑訊逼供於後等等,則讓人們看到了正史《清史稿》中所沒有記載的,他在後來終於釀成的驚天大冤案中所開的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