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
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取消強製婚前檢查,但這並不意味著婚前檢查可有可無。為了婚姻的幸福,為了後代的健康,應該抱著對自己、對配偶、對後代負責的態度到正規的衛生機構去做全麵細致的婚前檢查。
確切地說,“婚前檢查”是指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對可能患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這不僅是一次體檢,同時可得到有關性衛生、避孕、節育和計劃生育的衛生指導及衛生谘詢。這個過程被稱為婚姻保健。
一、有必要做婚檢的四個理由
對於婚前身體檢查,許多人認為自己很健康,沒有必要進行婚檢;有的人則怕花錢、花時間或嫌麻煩,不願婚檢;有的人甚至怕被查出有病而影響婚期,即使有病也不願意承認,逃避婚檢。這些人往往在婚前就提出免檢的要求。這樣雖節省了時間,少花了錢,但有時會釀成終生大錯。曾經就有一位孕婦,在懷孕4個月時突然下腹劇痛,到醫院做B超檢查,發現腹部有一個大包塊,最後確診為卵巢惡性腫瘤,而且已是晚期。從確診到死亡隻有3個月時間,從結婚到其死亡不到1年。最後其姐姐道出實情,當初雙方為了不做婚檢求她托熟人、找關係搞到了婚檢證明,沒有想到錯過了一次檢查身體、挽救生命的機會。
我國以前的婚姻家庭法規定在登記結婚前男女雙方必須進行婚前身體檢查。而2003年10月新頒布的婚姻家庭法修改了這條規定,將以往的強製婚檢改為根據自願原則進行婚檢。那麼到底有沒有必要,或者說有多大必要在婚前進行身體檢查和婚前谘詢呢?
婚檢不是一次常規的普通體檢,重點是檢查雙方是否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和嚴重的遺傳性疾病等。而這些疾病都會在婚後影響對方或遺傳給下一代。如果沒有婚檢,婚後被傳染了性病、肝炎、結核等傳染病,肯定會影響兩人的感情。而更嚴重的是,一些疾病雙方是感覺不到,不易被發現的。例如隱性梅毒患者本身沒有症狀,在婚檢時梅毒常規為必查項目,經常有一方被查出梅毒,另一方仍不願相信,要重複再查或送到上一級醫院檢查確診才接受事實。再比如地中海貧血是屬於一種遺傳性疾病,在廣東省發病率最高,如果父母雙方均為輕型患者,就有25%的概率生下一個重型的地中海貧血的患兒。而輕型地中海貧血的成年人除偶有疲倦外基本上沒有什麼特別的症狀。
這麼說來,婚前檢查對準備結婚的青年人來說太重要了。歸納起來,其意義有以下4點。
理由一:有利於男女雙方和下一代的健康
常言道:人吃五穀,就會生百病。年輕人也不是個個都身強力壯。不是每一對準備結婚的男女都對自己的健康狀況非常了解;不是每一對準備結婚的男女都明白哪些疾病容易生育不健康的後代。
如果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傳染病,結婚後密切接觸,就會增加被感染的機會。
通過母嬰傳播還會影響孩子,甚至有的感染性疾病還會導致流產、死胎、死產、新生兒死亡;導致先天缺陷兒的出生。而作為父母還不知道自己為何生育了一個不健康的孩子。
婚檢為人們提供了一個平台,一次機會,一道保險。不做婚檢將失去一道健康保護屏障。
有的疾病應先治病後結婚,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如果是真正的愛情,就應為對方著想,為孩子著想。乙肝病毒攜帶者雖然自己沒有症狀,並不等於沒有傳染性,最好是給未感染乙肝病毒且沒有免疫力的對方接種乙肝疫苗,待抗體產生後再結婚。現在由於婚前性行為比較普遍,因此被感染性傳播疾病的年輕人也多。
一旦被查出患有淋病、梅毒、尖銳濕疣或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就一定要治愈後才能結婚,有的疾病甚至不能結婚。
理由二:有利於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隨著醫學遺傳學的發展,迄今為止已發現的遺傳性疾病已達5000餘種,是流產、圍生兒(即懷孕28周以後的胎兒及出生28天以內的新生兒)死亡、先天畸形的主要原因。據我國出生缺陷監測資料統計,每年有30萬~40萬新生兒在出生時可發現患有嚴重的、肉眼可見的先天性畸形,其中相當數量在出生前後,或生後1年內死亡;在存活的嬰兒中,仍有不少因先天缺陷導致的各種疾病和殘疾。還有的在出生後的幾年甚至幾十年後逐漸被確診,他們需要醫療和扶養,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精神壓力和經濟負擔。
我們知道,造成先天畸形的主要原因是遺傳因素、物理因素(溫度、濕度、氣流、紫外線、紅外線、電離輻射、噪聲、超聲波、微波、高氣壓等,目前已知有致畸作用的有電離輻射、噪聲和高溫)、化學因素(有害氣體、重金屬、農藥、藥物、食品添加劑、煙、酒、咖啡因等,是迄今研究其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最廣的因素)、生物因素(病毒、寄生蟲、衣原體等,已知多種病毒可引起宮內感染致胎兒先天畸形)等。
婚檢時通過病史詢問,家係調查,體格檢查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和特殊檢查。
盡可能地排除一部分嚴重遺傳性疾病。推算出遺傳病的預期危險率,避免先天缺陷的出生。同時對健康的人群給予孕前指導,避免有毒有害因素的影響,減少缺陷兒的發生。小的方麵來講,有利於婚姻幸福,家庭穩定,後代健康;大的方麵來講,有利於逐步提高我國出生人口的素質,提高綜合國力。
理由三:有利於有效地實現調節生育的計劃
結婚後如果不采取避孕措施,在正常情況下會有懷孕的可能。而每個家庭、每對夫妻都有自己的意願和計劃。但由於避孕不得法,年輕人常有非意願妊娠,做人工流產的經曆。人工流產有3個危害:①對女方身體造成傷害,出血、感染、髒器損傷;②以後不孕;③女方由此而患上生殖器官的慢性疾病,例如盆腔炎、宮頸炎、子宮內膜異位症等。
如果在婚檢時通過衛生指導,懂得了受孕的原理和避孕的方法,根據自己的意願合理地安排受孕的時間,選擇避孕方法,或在醫生的指導下提高計劃受孕的成功率,這對每一個家庭都是非常重要的。
理由四:有利於促進夫妻生活的和諧
有的年輕人在婚前就有性行為,自認為已無師自通。沒有接受過正確的性健康知識教育,有的性知識竟然來自黃色錄像帶。有的男性發現自己不能像電視上一樣勃起很長時間,一直焦慮患有早泄,懷疑自己“腎虛”。有些男性則很看重初夜是否成功,有的男性覺得性生活中的快感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樣。如果初夜失敗,就會影響到今後的性生活,甚至造成性功能障礙。而女性的心理狀態更加複雜,處於緊張、恐懼、羞怯中,往往是被動地接受。在性過程中往往處於被動狀態,造成夫婦雙方性生活的不協調,婚前性健康知識的教育可以給予年輕人正確的引導,有利於促進夫妻生活的和諧。
由此看來,婚前檢查是如此重要,國家為什麼在《婚姻登記條例》中要取消強製婚檢呢?這是因為從人權的角度出發,把是否做婚前醫學檢查的權利交給了當事人,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尊重。婚前醫學檢查是法律肯定與倡導的,但其方式是通過健康教育,引導公民知情選擇,而不是強製執行。當公民意識到婚檢是自我健康保護的需要,是未來家庭幸福的需要,是文明進步社會的需要時,就會有更多的人在結婚登記前進行醫學檢查。
二、婚前檢查三大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婚前保健服務包括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指導、婚前衛生谘詢三大內容。
婚前檢查不是單純的體檢,而是要幫助當事人在結婚前對健康狀況下一個定論,幫助當事人篩查出影響婚育的疾病,幫助當事人選擇合適的結婚時機,同時通過衛生指導使男女青年對有關生殖功能的醫學常識有所了解,對不宜生育的對象提供衛生谘詢。
可能有的人在婚前已有性行為,自認為已經知道了性是怎麼回事,其實在婦產科或男性科門診經常碰到有的人都已經進入中年了,對性器官的結構還是陌生的。例如當有的婦女患有陰道炎時,醫生開了陰道用的藥後,各種各樣的問題就出來了,有的問:上了藥還能解小便嗎?有的上了藥第二天急急忙忙趕到醫院,非要醫生再認真檢查一下,因為她上藥時發現陰道裏有一個包塊(其實是宮頸)。有的人把處女膜破裂後的痕跡認為是尖銳濕疣,有的人結婚1年了還沒有一次成功的性交,甚至不知道陰道口在哪裏?
這麼看來,婚前檢查的確不是人們想像的簡單體檢。
下麵將婚前保健的內容分別簡述。
*內容一:婚前醫學檢查
按照《母嬰保健法》第7、8條中規定:“對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可能患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醫學檢查。”“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和有關精神病。”
婚前醫學檢查怎樣來篩選、診斷這些疾病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法。
(1)病史詢問:這是為疾病診斷提供可靠依據的一種常用的醫療方法,有時還能發現一些體檢難以檢出的異常情況。同樣是聾啞人,有的是先天的,有的是後天的,在客觀檢查方麵目前尚無鑒別方法,主要通過詳細詢問而獲得資料。又如女性的月經史對今後生育非常重要,也必須通過詢問才能判斷是否正常。
當然,提供病史的當事人應當認真負責地回答醫生所提出的問題,不能隱瞞。
曾經在產科門診遇到一位前來谘詢的服務對象,她提到的問題使我們感到非常棘手,在5年前她與表哥相愛了,於是不顧家裏的反對,辦理了結婚登記,在婚檢時隱瞞了存在血緣關係,取得了婚檢證明。原來不準備生育的承諾在生活中被一點一點流失,於是在非常希望有一個自己子女又怕子女不健康的心理狀態下懷孕、人流、懷孕、人流。結婚後反複做了8次人工流產,這一次又懷孕了,提出要求做產前診斷,但要醫院保證100%是一個健康的孩子才要。這很難辦到,要知道,有的遺傳性疾病還不能在孕期被發現。其實從當事人的口吻中也感覺到幾年前的錯誤決定,使她受到的痛苦實在是太多了。
在病史詢問時,醫生還會問到男女雙方最近的身體狀況,過去疾病史,特別是與婚育有關係的遺傳性疾病史,有關精神病,指定傳染病(如性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等),重要髒器和生殖係統等疾病以及手術史。
同時還要了解雙方的親屬中有無遺傳性疾病的患者。女方的月經情況,有無痛經史,月經是否規律,白帶是否異常等。
(2)全身體格檢查:通過體格檢查主要是發現與遺傳病、傳染病及全身重要髒器疾病有關的異常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