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順順

電台主持人,央視半邊天欄目情感點評專家。新浪網排名最前的“情感達人”,著有兩性書籍《不脫不色》和《愛情俯衝》,被網友譽為“麻辣女王”。

Q&A

我和他分手後才發現自己懷孕,流產那天他陪我去的醫院。流產後我得了婦科病,醫生說是流產的後遺症,於是找他要了兩次300塊錢。最近我又發現身體不舒服,給他打電話,他就有點兒躲閃了,說最近手頭緊,讓我等等。我現在比較著急,如果他不給錢怎麼辦?

打胎要他負責還可以理解,但之後婦科病也要他負責,他當然不爽了。難道還要為你負責終身嗎?所以他即便手頭寬鬆也不願便宜你。三百三百的要,你也不嫌丟份兒?還是另想辦法籌措吧,別和他為這點錢又牽扯不休,事鬧大了誰都不好看。

Q&A

我是一名31歲的剩女,最近遇到一位41歲的離婚男人,有車有房。他似乎對我很滿意,初次見麵就拉我的手,第二次見麵就親吻我,還邀請我去他家過夜。他說大家都是成年人,結婚前如果沒性行為誰敢去領結婚證呢。可我覺得這速度比坐火箭還快,請幫我分析下他的目的,還能交往嗎?

婚前有性行為是可以的,但不能是剛認識就上床吧。他狼子野心,拿你當性伴用,當然沒工夫和你培養感情,想先“嘿咻”了再談其他,可等“嘿咻”過了,他還肯說其他的嗎?或盡找不能和你在一起的理由,你不是白給他試驗了?所以,即便有性,也得是你有需要得解決,而不是解決他的需要。

Q&A

我離過婚,目前帶著兒子生活。他是一家地產公司的老總,為我買車買房,包括贍養我的父母撫養我兒子,但就是不能離婚。他說他的老婆曾以死相威脅。最近我想分開,他不同意,我該何去何從?

作為“二奶”,你應該有自主離去的權利,否則你就不是“二奶”,而是人家的丫鬟了。他害怕老婆死,就不害怕你死?可見還是不夠愛你。這個男人會辜負你到死的,如果你隻是需要他的錢,你就繼續這麼跟他耗著好了,一直耗到你不再需要他的那一天。要是除了錢你還想要點別的,那就早做決定吧!

Q&A

前男友在我倆感情瀕臨破裂前,向我借了4000元錢,當時寫了借條。不久我們就分手了,這錢至今未還。戀愛期間他送我最值錢的東西就是一件毛衣。想想真是可惡,好像問我要分手費一樣,越想越生氣。

如此齷齪的男人不想也罷,你權當拿錢養狗玩了,或被小偷偷了。假如離他近,可以去要賬,有借條他也賴不了。別覺得要賬難為情,誰也不欠誰的,但別過了兩年的訴訟期。在此提示MM們,別以為不花男人的錢,丫就當你高貴了、就能珍惜你。正好相反,你花男人錢越多,他考慮到物質投入,也能強忍著花心,認真待你。不讓男人付出成本的戀愛,讓男人甩你時不會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