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住伸向孩子的“黑手”

伴淅瀝秋雨,聽一則消息:9月25日上午10時,北京大興當街摔死女童案案犯韓磊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聽罷一聲歎息——歿年僅2歲10個月的孫小丫,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蓓蕾呀!可以暝目了麼?恐怕不能,因為在她“罹難”三天前的7月20日,河南省安陽市林州民警郭增喜在當地一歌廳外,為打賭竟一把搶過路人懷中的女嬰舉過頭頂摔在地上,致其當場昏迷……

一個月後的8月24日19時許,山西省汾西縣府南三區六歲的男童郭某,被一女性犯罪嫌疑人騙至野外,殘忍地戕害了雙眼!

剛剛過去的9月21日中午,江西南昌市郊塗姓人家的一對女兒(姐姐4歲,妹妹才兩歲),竟被絞死在自家的洗衣機裏……

還有……

筆者徐爺半老,憐憫之心猶存,麵對這頻頻發生的兒童之殤,不能不噙淚而呼:上蒼!發發慈悲,救救孩子!

縱目今朝之域內,各個年齡段的成人為房地累為攀比累為利累為名累,累得四顧茫茫然!天真無邪的孩童們,祖國的花朵呀,也不得不過早地“進入社會”,要防騙防詐,防滿臉奸笑的“黑心人”,防居心叵測的“身邊人”……

接踵而來的傷害兒童事件,讓人不能不追問:為甚讓孩子們這麼早又這麼多地接觸,又無奈地承受這個世界的危險麵與陰暗麵?兒童之殤,誰之過?

現實,令人觸目驚心,隨意外傷害已經超過其他疾病,成為兒童健康的頭號“殺手”!也衍生為一個亟須各界直麵並著力解決的社會問題。

兒童意外傷害,分為非故意傷害和故意傷害兩大類,前者包括道路交通傷、空難、海難、燒傷、中毒、墜落、溺水、工傷和消費品傷害、消閑娛樂傷害等,後者則包括自殺、謀殺、暴力、性侵害、恐怖襲擊、疏忽和虐待等。前者固然需要加大預防力度,最可怕、最駭人聽聞的是後者。如果將“加害者(物)”比喻為一隻隻“黑手”,最可怕、最需要全社會設置 封鎖之網的也是故意傷害之“黑手”。是的,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布的最新統計數據,全世界每年有100多萬14歲以下的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兒童之殤,確已成為全球之痛,也亟須華夏全社會形成一張恢恢天網式的“防護網”。“網”中自然少不了各項防護措施與設施之力,少不了道德之功,更須法律的嚴懲。

何出此言?以拐賣兒童為例,2012年“4·19特大販賣嬰兒案,兩名四川籍主犯形成30多人的網絡,經營多年;更甚者前不久揭開蓋子的陝西富平產科醫生私賣嬰兒案,至今仍未結案。於此,侈談道德乃層次高、理想化,且沒有足夠約束力的“法律”,而嚴肅法律才是接近現實需要,能用管用、能夠嚴格控製規則底線和秩序邊界的“道德”。至於在校園裏和留守兒童中間頻頻發生的性侵害案,更應以刑事案件嚴格審處,不可在師德的層麵視之。

兒童意外傷害,猝不及防地撞進我們每個人的眼簾,必須正視之、重視之!不可放過任何一個伸向孩子的“黑手”,必須還給孩子們一片蔚藍、清潔的天空,一個平安、溫暖的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