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出京(一)(2 / 2)

朱元璋建立大明後,就一直在開展鐵腕反腐,對於這一點崇禎是非常崇敬的。

朱元璋的反貪可以說是曆代皇帝之最。有人說他殘酷,殺了15萬貪官;有人說他殘暴,剝皮塞草,剁手跺腳;有人說他苛刻,貪汙60兩白銀就是死罪。

崇禎卻認為,這是一種氣魄,這是一種帝王的氣概。

大明建國之後,大力根治使明朝維持了70年的清廉政治,這是極其不容易的。

太祖朱元璋對腐敗深惡痛絕,大力根治使明朝維持了70年的清廉政治,進行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推廣桑麻棉種植為手工業提供原料,他積蓄下來的錢與糧,為數不少,然而太祖積蓄下來的,不夠成祖花費。

俗話說的好,錢難賺,屎難吃——求人膝蓋要彎曲。

洪武年間,有所謂“開中”的辦法,招商人送米進官倉,換取“勘合”,到出鹽的地方領鹽。這一種以米易鹽的辦法,與所謂“引”(運鹽的許可證),是相輔而行的。

成祖在北京締造新都、疏通大運河,夏原吉便限製全國商人,隻許在北京以米換取“勘台”,於是北京各倉的米十分充裕。

米是可以賣錢的,這是傻子都知道的事情,於是夏原吉很快就解決了締造新都的費用問題。

成祖又要張輔平定安南並五次親征漠北蒙古,夏原吉於是又準許邊疆各地“開中”,也應付了少軍費與軍糧的開支。

胡熒“尋仙”、解縉修永樂大典、鄭和下西洋,成祖的花費沒有止境,而夏原吉張羅的本事有限。於是,便自然而然也走向“通貨膨脹”的歪路。

盡管朱隸時期經濟發達、國泰民安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但經過二十二個年頭的痛快花費,白米一石的價格,已由洪武初年的一貫,漲到五十貫了。

明朝末年,內憂外患之下,整個江上風雨飄搖,崇禎作為明朝最後一任皇帝,繼任以來勤勞國事日夜不停,可仍舊無法挽救明朝的運命,李自成率軍直襲京城,這時很多官兵冒死守成,然後這些官兵待遇很慘,因為國庫已經空虛了,崇禎皇帝給士兵發工資的錢都木有了。

崇禎皇帝對此非常無奈,很多士兵飯都吃不飽,依舊還要去守城,這樣的情況下,京城很快就被李自成攻破,當務之急崇禎隻好拉下臉來,想出了向大臣借錢的辦法,因為他知道國庫之所以空虛,並非整個明朝沒錢,而是因為朝中大臣私自吞沒錢財,國窮官富。

崇禎下旨,向百官募捐糧餉,希望籌集一批錢糧,用以解燃眉之急,崇禎把聖旨頒布下去後,本以為國難當頭眾大臣也會慷慨捐獻,以實際行動來保衛國家,不料大臣們個個都吝嗇鬼,誰也不願捐錢,這讓崇禎皇帝非常絕望。

崇禎皇帝自然知道,這些朝中管理平日仗著權力,個個撈到盆滿缽滿,他們肯定是有錢的,但在關鍵時刻不願意捐獻出來,於是崇禎把苗頭對準國丈大人周奎,此人一仗自己是皇帝的嶽父,多年來財富集聚甚多,可謂腦滿腸肥,是百官首富,如果他能帶頭捐獻,則百官也就會捐了。

崇禎皇帝要求周奎捐出十萬兩,但周奎哭窮不迭,一直叫囂著自己沒錢,隻說一萬兩已是全部家當,隻能捐一萬兩,皇後聽後非常氣憤,不料自己的父親吝嗇至此,於是她個人又拿出五千兩給父親,讓他一並捐出來,以便給百官做個表率,不料父親把她送來的五千兩還貪汙了兩千兩,周奎總共捐了一萬三千兩,首輔大臣更是隻捐了五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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