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婚姻心理(6)(1 / 3)

婚姻的“三年之艾”產生被認為是婚姻幻夢的覺醒。首先,神秘消退。婚前,男女都覺得對方有魅力,有股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婚後,彼此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神秘全被對方揭開,且被對方掌握。神秘感消退,於是熱情日降,終至冰點。其次,觀念嬗變。婚前雙方陶醉在浪漫生活中,婚後是日複一日的忙碌與奔波,換來的是一早買菜做飯,一晚洗澡熄燈的刻板生涯,乏味得令人討厭。

再次,個性變化。婚前在婚姻幻夢籠罩下,男女總把對方視為理想的化身,甚至把粗暴當勇敢,把急躁當積極性,把炫耀自己當正義感,把追求虛榮當理想等,而在婚後還原。婚後在家庭消費、生育、贍養等重壓下也會產生量的更迭與質的更新。

怎樣對待婚姻的“三年之艾”呢?

思想上,必須提高兩種認識:一是對婚姻發展規律的認識,認清“三年之艾”的實質,樹立起克服的信心;二是對婚姻的責任的認識,認識到婚姻是終生的,對婚姻中出現的任何問題都必須提高到對家庭、對配偶、對子女負責的高度去處理。

行為上,麵對現實,自我寬容,不妨將矛盾與糾紛“暫時凍結”,待彼此理智複蘇後再加討論,各自多做自我批評。

(2)第二階段是“七年之癢”

據日本的有關材料顯示,夫妻關係不好、第三者介入的高峰是婚後的第七年前後,謂之“七年僵局”。據婚後七年的離婚案件的分析,首當其衝是性格不合與情趣不投,男占51%,女占38%;其次是另有新歡,男占29%,女占36%。此外,諸如男方提出女方無生育能力、神經失常等,女方提出被虐待,男方賭博又不聽勸、嗜酒成性、殘疾、犯罪等,比率都不高。

所謂“個性不合與情趣不投”,就心理學而言,是“個性失調”

與“情感障礙”。前者是夫妻脾氣、性格不合;後者是夫妻對對方的行為產生情感上的抵觸,導致感情交流與溝通的堵塞。感情障礙,一般都從個性失調開始。個性失調往往又是出自一些諸如你 嫌我囉嗦、我嫌你邋遢之類的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千裏之堤,潰於蟻穴。夫妻長期因小事而鬧矛盾,積累起來。量變到質變,由冷淡、疏遠、對立逐步到關係破裂。

婚姻心理學表明:性格不合與情趣不投是七年僵局的現象,其本質是婚姻的厭倦心理。要挽回僵局,應從消除婚姻厭倦入手。

一方麵,從強化家庭職能入手,通過夫妻合力實現家庭生產、消費、贍養、情感港灣等職能,提高家庭綜合素質,促進愛情升華;另一方麵從強化婚姻責任感入手,切實做好夫妻的個性整合與感情的融合。實踐說明,夫妻性格不合和感情障礙,實際上是欲求不滿的表現,消除的處方是調整自己,盡可能地滿足對方的合理欲求。

“另有新歡”在婚姻中最具爆炸性,主要表現為婚外情。婚外情產生的原因比較複雜,總的來說有這樣幾個方麵:第一,見異思遷的念頭人皆有之。因為感情是人的本能意識,男女從年幼時起就形成對異性感興趣的心理,故而一個人往往是一顆心同時仰慕幾種類型的異性,這種遺憾往往就成為見異思遷的潛在理由。第二,由於夫妻間產生厭倦感,即夫妻兩人都感到結婚後生活單調。

特別是中年夫妻,妻子在家中對丈夫、孩子采取幹涉態度會使丈夫感到厭煩,且由於妻子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孩子身上,冷淡了丈夫,若即若離的樣子會使丈夫感到不滿,因此婚外戀有了可乘之機。第三,人到中年的男人,在社會上和經濟上都取得了穩定的地位,男性成熟的獨特魅力往往容易吸引一些涉世不深、心理不太成熟的年輕女性,當這些女性表示攀附時,有些男性支撐不住,有意無意就卷入了婚外戀的漩渦。第四,婚姻基礎不好的夫妻,往往會給婚外情以可乘之機。再加上夫妻雙方不善於溝通與交流,出現問題不能很好的麵對與總結,往往會失去調整的機會。

第五,難於啟齒的性生活不協調引起夫妻感情的破裂,使不能得到滿足的一方采取婚外戀尋找感覺。

無論是哪種原因出現的婚外情都會使一方心理受到嚴重的衝擊,當事人自己也難以擺脫負疚的心理,處理不當就會摧毀正常的婚姻。如果婚外情的一方是個未婚者,他(她)會充滿希望地等待你離婚,如果處理不當會出現難以控製的局麵。而一個人要進行離婚的選擇往往會比做出結婚的選擇困難,解除婚約不是一個人的事,結果會導致三個人都陷入痛苦之中。婚外情是一場危險的遊戲,其負麵作用遠遠大於短暫的快樂。

處理好婚外情要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發泄適可而止。一旦知道對方有了外遇,另一方的心情肯定會極度憤怒和震驚,這在情理之中。適度的發泄怨氣會使對方明白由於自己的過錯傷害了配偶,且宣泄後會使心裏稍感平衡。但切忌到處張揚,甚至鬧到單位,搞得人人皆知,這種攻擊行為會將對方逼上絕路,使婚姻無法挽回。

第二,自我剖析。找出夫妻間不和諧的原因。自己對配偶是否求全責備?夫妻間交流是否太少?對金錢的使用是否太獨斷?

對配偶的關心是否太少、理解不夠?

第三,對症下藥。關鍵是要找到自己或對方身上存在什麼問題,尋找對症下藥的辦法。很多夫妻都是由於婚後忽視了必要的交流,心理上逐漸疏遠,導致婚後生活的孤寂和情緒上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