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高校暫付款管理規範化研究(1 / 2)

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高校暫付款管理規範化研究

財務管理

作者:於愛娟

摘要:暫付款占用了高校大量的資金,並且虛增了資產金額,如果不及時清理,將會影響高校的資金運轉,降低資金的使用效益。本文以風險管理理論為導向,通過規範暫付款的借款手續,加強暫付款的監督管理,從而降低暫付款的周轉天數,減少高校的資金占用,提高高校的資金使用效益。

關鍵詞:風險管理 暫付款 暫付款管理

隨著國家對教育的重視以及學校科研能力的增強,學校的事業收入、科研收入、經營收入等有了大幅提高,相應導致高校暫付款的金額逐年增長。暫付款占用了高校大量的資金,虛增資產金額,如果不及時清理,將會影響高校的資金運轉,降低資金的使用效益。筆者依托多年的往來款管理經驗,重點研究以風險管理理論為導向,通過梳理國家對項目管理的文件,規範暫付款的借款手續,加強暫付款的監督管理,從而降低暫付款的周轉天數,提高暫付款的周轉率,減少高校的資金占用,提高高校的資金使用效益。

一、暫付款包含的內容

暫付款是指學校各項資金運行中所發生的暫付、應收和預付的款項,主要包括預支差旅費、各類預付款及周轉金等。暫付款隻能用於教學、科研、教輔、行政、後勤等有關公務開支。除出差借款、住院借款外,不得用於其他個人性質的借款。暫付款的借款對象為學校在冊教職工。學生、臨時工和非本校教職工等不得借用公款。暫付款的借用形式有現金、銀行支票、銀行電彙等。除差旅費借款可支付現金外,其他以支票、電彙方式支付。

二、暫付款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借款人對暫付款的管理觀念淡薄。借款人借款後,存在“財務處先催後還,不催不還”的現象。這種狀況導致還款時間過長,少則一個月,多則四五個月,長則一年。

(二)專項撥款沒到位,先由別的經費借款墊支。有的教師申請專項經費時,雖然與國家相關部門簽訂了任務書,但由於一些原因,經費遲遲未撥,教師做科研的經費支出隻能先從別的課題經費借取支票,等專項經費到款後,再做相應調賬工作,所花經費由專項經費列支,由此導致借款遲遲未還。

(三)借款人存在多次借款現象。大部分高校都有暫付款管理辦法規定借款的原則,其中之一便是“前款不清,後款不借”。但財務處在執行具體工作時,認為相關領導均已簽字,默認同意為其開具支票,因此便容忍了多次借款不及時償還的行為。

(四)現金借款,不按規定的用途使用。高校一般都允許出差人員可以到財務處預借一定金額的現金。可是有的教師以出差為事由,借取現金,挪作他用,購買材料等日常商品支出,等材料費發票報銷後,再將現金歸還。或者是差旅費借款提前借出或推遲出差,當計財處催還借款時,教師以出差未回等理由,拖延償還借款。

(五)設備款分幾次支付,借款時間很長。教師在購買大型設備時,一般會在合同條款裏注明分次付款,等設備驗收後,才能支付餘款。這些大型設備安裝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調試,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驗收無誤後,憑銷售企業開具發票辦理固定資產上賬手續,才能到財務處辦理衝銷借款業務,由此導致借款金額大、還款的周期長。

(六)自製設備研製周期長,需要統一上賬。自製設備需要購買各種材料和小型設備,研製成功後經過相關部門驗收,才能確定為設備,辦理固定資產上賬手續。高校一般的做法是采用借款單掛賬形式領取支票,由於自製設備研製周期長,教師就不能在較短時間內衝銷借款。

(七)曆史遺留下來的長期暫付款。因為借款人調走等原因,後任人員以情況不明為由,不配合辦理暫付款的還款事宜,從而導致暫付款的賬齡逐漸增加。

(八)財務人員缺乏有效的催賬手段。財務處都會按照借款業務類別規定各種借款的還款期限。高校支票領取業務大時,由於財務處人員有限,工作任務重,平日應付繁重的業務,無法做到每月監督教師還款,即使每月催還借款,但由於力度不當,沒有引起教師的重視,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三、暫付款規範化管理的措施

(一)規範暫付款的借款手續,保證財務工作的一致性。規範的目標:借款手續必須齊全,才可以發生借款行為,從而還款時隻須出具發票等憑證。財務人員辦理業務,要有統一的借款手續要求,給予答複解釋的內容一致。

1.借款的總體規定。目前高校的非事業編製人員越來越多,采用合同製管理,為降低風險,高校可以規定借款人應為學校事業編製人員。借款單位若有特殊要求的,需要對非事業編製人員進行備案。高校經費管理是用項目號來控製支出金額。管理的辦法是負責部門發放經費本,經費本注明項目名稱和項目號,由經費負責人親筆簽字。經辦人須攜帶經費負責人的經費本,財務人員將借款單上的簽字筆跡和經費本上負責人的筆跡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具支票,目的是防止有人冒充負責人的簽字,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進而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