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上庭大快人心(7)(1 / 1)

一個不太起眼的女人走進法庭。

“先做自我介紹。”審判員說道。

“我是劉倩,開拓信息公司的會計,負責對接和陸氏的相關采購合同。去年1月、3月和4月的陸氏合同均由我經手,當時老總讓我按照合同進行了正規流程申請,隨後合同生效。生效後,老總讓我將合同產生的其中4千5百萬營銷款分別打到不同的賬戶中,和剛剛陸子山董事長說的金額完全一致,我這裏有打合同時產生的銀行回單。”說著,工作人員拿過劉倩手上的資料。

審判長核對。

正時,公訴律師開口道,“這也無法擺脫陸子山犯罪嫌疑的事實,不能說明這份虛擬合同是否是通過你的會意。”

“我還有證人。”

“傳證人。”

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出現。

“我是開拓信息公示的總經理張成。當時簽訂此合同的時候是單獨找吳正偉談判,因為以前從來沒有走過這種合同,我留了個心眼,問了句為什麼陸董不在,吳副董說他出差了,由他全權辦理合同相關。但畢竟這個合同有風險,我怕到時候追究我的責任,就在和吳副董談合同時刻意錄音了。”

“現在錄音在嗎?”

“在。”張成交由工作人員。

現場播放。

內容直白無比的讓開拓公司為陸氏走一筆合同金額,還會將原本隻需要百分之5的交易稅提升到了百分之8,多出的那百分之3就是開拓集團能夠多得的費用。

聽完錄音,現場一片嘩然。

所有人的視線全部放在了吳正偉的身上。

吳正偉此刻也開始驚慌了,整個人坐立不安,臉色已經發白。

“另外,我還有一個證人。”陸子山繼續。

所有人繼續驚歎。

這完全是讓人招架不住的逆襲。

“傳證人。”

“我是原北門鎮三江村地皮的法人,當時本來是以2億元賣給陸氏集團,陸氏集團一直在找我談判,有一天陸氏集團吳正偉找到我說為了減少彼此的損失,他們陸氏可以少支付一部分交易稅,合同以1千6百萬進行係統走賬,剩下的4千萬進行私下交易,同時還會給予規劃局一部分錢用於地皮降價的疏通。我是農民,也不懂這個事情是犯法的,就答應了。當時那個私下合同4千萬是吳正偉直接給的我一份陸子山已經簽字蓋章的合同,我沒想那麼多就簽了字。”

這個事實說明,那份私下合同,並不是雙方當場簽字,沒有人親眼看到且可以證明是陸子山的親筆簽名!

綜上。

一切,水落石出。

到底是誰在私底下做交易,不言而喻。

“審判長,我的辯護到此結束。”陸子山眼眸一緊,“同時,我要控告陸氏副董事長吳正偉,借著陸氏的名義進行行賄、偷稅、損害陸氏公眾形象等多項罪名!”

話出。

全場安靜。

所有人又將視線放在了吳正偉身上。

吳正偉整個人已經急了,半點都無法冷靜。

他沒想到,最後一切,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一切做的如此天衣無縫,陸子山哪裏來這麼大的能耐,將一切調查得如此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