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靜止不動隻是外表,實際上,婚姻和婚外情卻在發生著潛移默化的變化。事後回頭看,在大多數這類情況中,婚姻持續衰微,婚外情持續成長,但情侶卻置身於日複一日的擺蕩中,原因是他們難以認清婚外情有任何勝算的希望;他們度日似年,覺得對方或雙方要“斬斷婚姻關係”的行動是一個遙不可及的事情。就是在接近突破的時刻,他們都可能判斷情況沒有任何突破的希望。為此他們感到沮喪絕望。一個三十開外的離婚女子這麼說:
“經過兩年時間,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他真正的妻子,他跟我無話不談,向我尋求了解和工作上的協助,跟我分享一切,我們比以往更親近,連肉體方麵也讓我感到從未有過的快樂。然而,我一再想要要放棄這份婚外情,我開始計劃遠離此地,返回家鄉,因為他似乎並沒有要跟他太太分開的舉動。一談起這件事,他的表情就好痛苦,一想到要舍棄他的孩子他就非常難過。他說一旦離婚,他太太會使他的經濟破產,他甚至擔心她會自殺。可他又說沒有我他無法工作,吃不下、睡不著。我就在這時決定留下來。我無法想像我們在一起有什麼未來,或許因為想不出還有什麼未來,我才顯得如此束手無策。”
但是她的評估完全錯了。她說完這番話後的一個月,情人和他太太便開始討論離婚的可能性,三個月後他倆仳離。
突破往往是在某個微不足道的小事上開始的,它使婚外情當事人豁然看清了婚姻與婚外情的差異,他/她(們)掙脫內在衝突,運用原本受阻的活力去達成目標。有時事情雖小,卻特具揭示意義:一個男人無意間聽到太太跟人通電話時把自己在家裏的權利說得至高無上,仿佛他並不存在,或無權置喙。有關這一點,與情婦相比是那樣的鮮明。他終於對猶豫多時的現況做出決定。一個在丈夫和情人之間舉棋不定的女性,想與丈夫溝通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問題,卻遭到拒絕,說沒必要去,因為他倆的婚姻問題全不在他。她不再猶豫,決定以離婚來最終了結他們的關係。
有時候提出離婚的是受傷害的配偶,但引發此一結果的卻是不忠者。無論誰先提出離婚,討論的內容往往(但不必然)包括了抖露婚外情。通常受良心支配的人對於隱瞞秘密或半真半假的言語會深感不自在,即使婚姻爭戰不休,他們也寧願坦誠。一旦說出實話,他們會感到一種如釋重負的解脫。如果婚姻關係曾一度非常親近,他/她還會希望配偶了解他/她、原諒他/她,請求對方給予他/她追求快樂的自由。有時,受傷害的配偶會體諒到不忠者的處境,並接受給予不忠者自由的請求。但有的仳離卻是由受傷害配偶無情揭露婚外情直接引發的。
由婚外情敗露而引發的離婚之爭,常會造成婚外情伴侶慌亂的掙紮:女性可能會哭泣哀告,央求對方給她時間;男性會因為對方提出離婚而勃然大怒,或陷入不置可否的沉默,或乾脆以“決不離婚”相威脅。
提出離婚的可能來自不忠的一方,而受傷害的配偶卻仍堅稱“至情至愛”,將一切問題和缺失攬在自己身上,苦苦央求不忠者先試試“重新來過”,如果不好再談離婚。央求之餘,他/她主動表示強烈性欲,以玩弄不忠者的愧疚感。這些策略往往可以拖延解決婚姻關係的時間,有時甚至毀掉婚外情,但更常見的是,假如婚姻早已變得隻是形同虛設,那麼,完滿型婚外情戰勝婚姻隻是早晚的事。
餘輝與周向明
周向明與餘輝斷絕婚外情關係未果後,她和他享受了幾個星期的美好日子,兩人徜徉在彼此的情愛中,完全不理會它的意涵。但是沒多久,雙方均痛苦地意識到受困於各自配偶所產生的焦躁和挫折感,以及維持關係所必須的不忠和欺瞞。在向明的感覺上,丈夫中野似乎比原先更遲鈍、更暴躁;在餘輝的感覺上,妻子劉莉似乎比以往更容易吵架,而且吵架時盡是貶詞。一對情侶努力減少自己的愧疚感,時時長談彼此的配偶和婚姻問題,喋喋敘述積壓心中的怨懣,並一再表示他倆的關係與各自的婚姻狀況有著天壤之別。每次談話過後,兩人都感到力量倍強,希望今後在家裏能多做一些或多說一些觸發新爭戰的事情,而每一次新的爭戰成了婚外情侶再次碰麵時助興的話題,於是想到各自的離婚更感理直氣壯。
在這段崎嶇的道路上,兩人越來越朝向互相設定的目標努力邁進。向明比餘輝快些,認識三個月後她已準備行動;而他還不能在感情上馬上接受“突破”,困陷在無望和挫折中。這使他非常苦悶,雖然他從來不喝酒,現在卻要用酒精來麻木自己。
“前晚,又喝多了。為什麼?為了得到解脫?還是向劉莉傳達我的苦悶,冀求些許出人意表的了解?還是想惹起一場激烈爭吵,促使她叫我搬出去?真弄不清楚為什麼。不過它完全沒有任何效果,情況反而變得更加惡化。孩子上床後我走到家中的那張吧台,劉莉一臉痛苦之色。我三四杯酒下肚,她便過來提議我上床。我呢,又醉又蠢,居然跟著她進了房間,心想也許她突然想要我了。三兩下躺上床,把她拉近,她驚訝得身體一僵。她問我是不是忘記說過除非她想要,否則不再做愛。我跳下床,咒罵著,套上睡袍,下樓到書房。我喝得更醉,看電視播映的老電影直到淩晨兩點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