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多少愛可以重來(2 / 3)

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隻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開始的時侯,我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愛情還沒有來到,日子是無憂無慮的;最痛苦的,也不過是測驗和考試。當時覺得很大壓力,後來回望,不過是多麼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別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製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感覺已經麻木了,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

愛情,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隻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不能見麵的時候,他們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夠見麵,一旦再走在一起,他們又會互相折磨。

隻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誌,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別離,是為了重聚。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僣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洽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種很傷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樂,也有沮喪和失望。經過了沮喪和失望,我們才學會珍惜。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相愛卻不能相戀,相戀卻不相愛。

我也相信愛可以排除萬難;隻是,萬難之後,又有萬難。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遠。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遊走半個地球,而是人間相伴。

你愛我嗎?已經愛到危險的程度了。危險到什麼程度?已經不能一個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愛情是風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無法廝守終生的愛情,不過是人在長途旅程中,來去匆匆的轉機站,無論停留多久,始終要離去坐另一班機。

離開之後,我想你不要忘記一件事:不要忘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候,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

愛情不是避難所,想進去避難的話,是會被趕出來的。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愛情的世界裏,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隻是愛情,而是人生。

愛一個人,你是會自愛的。

承諾本來就是男人與女人的一場角力,有時皆大歡喜,大部份的情況卻兩敗俱傷。

愛情不是避難所,想進去避難的話,是會被趕出來的。

最厲害的病毒,是愛和謊言。我們害怕歲月,卻不知道活著是多麼的可喜。我們認為生存已經沒意思,許多人卻正在生死之間掙紮。甚麼時候,我們才肯為自己擁有的一切滿懷感激?忘掉歲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壞,我們永不永不說再見。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裏,承諾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向往束縛。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會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愛情從希望開始,也由絕望結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著任何我曾經對你有過的希望。

愛上了你,我才領略思念的滋味、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還有那無休止的占有欲。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為什麼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明知會失去自由,明知這是一生一世的合約,為了得到對方,為了令對方快樂,也甘願作出承諾。戀愛旳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候,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候。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尚上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裏,承諾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向往束縛。

愛情,是自身的圓滿,我不再缺少些甚麼了。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隻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愛,原來是一種經曆,但願人長久。

輕率的愛

把樂樂哄睡後,睜著眼睛就再難入睡,披衣起來,看看鍾,不到兩點。外麵雨聲“嘩嘩”地,下得很猛,屋裏的我思緒萬千,欲哭無淚。

女孩子總是喜歡浪漫的愛情,當這浪漫猶如鮮花一片片凋零的時候,才會恍然不該感情用事。

屋子裏摔碎的碗已經清掃出去,推翻的桌椅也已扶正,一切恢複原狀,似乎又是寧靜生活的開始。但我知道,這段婚姻的維係僅僅隻是因為樂樂這個橋梁。

永遠不敢想像,如果兩個人的輕率分手對敏感的孩子會產生怎樣的傷害,但爭執就能解決問題麼?這樣的生活何時是盡頭,漫漫黑夜總有天亮的時候,隻是終於等來天亮時,我也已經老了。

想得太多,心中的鬱悶沒有人能夠訴說,回憶,腦中閃現一幕幕鏡頭……

我與他是通過介紹認識的,介紹人是我姐姐。那時我做保險跑業務,每天很辛苦也很勤奮,保險這行業就是這樣,不進則退,每個月的任務不完成,非旦沒有收入,且隨時有被炒的可能,而倔強的我不想因此被淘汰,正是這種信念的支撐,雖然壓力過大,但仍然在最艱難的行業堅持了十二年之久。

當時我已經過了三十歲,自己單住,弟弟早就成家,且BB已經出世,母親在他家幫忙照顧,雖然心中著急我嫁不出去,天天念叨,卻也管不著我早出晚歸。那時我一心撲在工作上,根本無暇顧及,每天就拿個饅頭,一瓶礦泉水,拜訪上百家客戶,象著了魔到晚上不到十點回不了家。拖著鉛灌的雙腿,哪有什麼花前月下,還是好好睡覺,明天又得戰鬥。

姐姐看著不會照顧自己的我心疼,讓我去她家住,至少三餐可以定時呀,別把身體搞垮了。這一住就是兩年,確實很感謝她,而她也象母親一樣的嘮叨,張羅著讓我處對象。實在煩了,就把她介紹的一個個推薦給同事好友。

我與他的認識也是在這背景下,我姐夫有個好朋友,經常來家裏喝酒嘮磕,隻要一來,姐姐就纏著他問有沒有合適的同學或者同事,幫忙介紹介紹,那股認真勁確實讓我感動,而這份感動促使我終於和他見了麵,姐夫好朋友的同學,我生命中唯一的一次相親。

但父母不同意,唯一的理由就是因為他的母親是精神病患者,因為中年才得子,他的父母都已經是我外公的年齡,將來必定會成為我的負擔。其實父母都是深愛自己的子女,自己為人父母以後才懂得,他們的閱曆能夠看到不喑事務的小輩所看不見的未來。為了達到讓我們分手的目的,他們已經另覓對象,讓我重新再相次親。但固執的我堅持己見,通過短暫的接觸,我發現他不喝酒不吃煙,這樣的男人是現今世上難得的好男人。我的鼻子讓我對氣味過於敏感,而第一次見麵時,他幹淨的氣味就讓我著迷。

當時我在兼做廠家的化妝品代銷工作,每個月都要跑浙江四川等地的市場,來回至少得要十天半個月的,另外的半個月就搶著把保險的任務完成,雖然忙碌但非常的充實。

初次見麵是在元月份,正月過後我就出去跑市場了,也為了逃避父母的追問,他們的極力反對,我隻得地告訴他們已經分手了,白色謊言。實際上,當時我們的感情並未達到熾熱階段,他是比較拘謹的人,也非常地老實,連拖手也不曾,但卻因此吸引我。分開的階段,長途電話太貴,每到一個地方,我總會把當地的風土人情、工作進展情況以書信的方式告訴他。後來過了好久,他告訴我,每次收到信,他總會很興奮,而且看我寫的流暢文稿真是種享受。當時並不知道,隻是暢所欲言地寫自己所見所聞,全然沒有一個“愛”字。

八月份,因為天氣特別炎熱,有一個比較長時間的休假,我回到家裏,父母又已經務色了對象,讓我去見麵,或許是逆反心理作怪吧,富有個性的我拿出了戶口簿,和他去民政局辦理了結婚手續,此時的父母依然蒙在鼓裏,直至我們張羅著買房子,隻說了一句話:以後有什麼事都不要再找父母了!

飄泊得太久,終於有家了,我很感激他讓我安定下來。家的溫馨,家的甜蜜,特別是有了樂樂之後,更是讓我成了幸福的小女人。

牙齒跟舌頭再好,也有相碰的時候,這是我母親的格言。生活總是現實的,而此時父母的魔咒也開始起作用了。

因為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病了,又是獨子,沒人管的他,他的個人衛生很差,可以說是糟糕透頂,晚上從來不洗臉不洗腳,就往床上倒,襪子一星期也不記得換,整個房間就會是臭襪子味道,衣服也不勤換,黑得我用雙手也再洗不出顏色,原先讓我著迷的氣味也日漸淡然。“好女人是所學校”,我相信可以改造他,晚上就把洗腳水打好,一定讓他洗漱幹淨再上床,衣服也時時提醒及時換洗,堅持了一段時間,還不錯。初婚的甜蜜也讓彼此保持美好的一麵,時間長了,他就不聽你這套了,依然我行我素,樂樂的出世,家裏更是亂套了,到處是亂扔的衣服、襪子,且氣味難聞。有過爭吵,但不傷感情。

去年公公去世後,他把母親接過來,與我們同住,從此爭吵的升級版就上演了。愈演愈烈,已經危及感情。

他說我變了,確實,我是變了,變化就在他母親發病時,一腳踹我,讓我小產;變化就在她發病時讓我“滾”;變化就是家裏從此每天得要洗尿片,氣味難耐,因為她是精神病患者,小便失禁;變化就在她發病時打了樂樂……

想想那個充滿了讓我著迷的氣味男人,因為這個氣味讓我迷了心竅,鐵定了要跟隨這個氣味到天涯海角,而現在每天在鬱悶中生活,每天生活在讓我窒息的氣味中,即使冬天打開窗戶也難消的氣味,還不如讓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