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職稱養老金傾斜政策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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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調整
今年對於各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國家有關部門出台了一項指導性意見,提出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加以傾斜,並進行相對力度較大的調整。同時,國家有關部門也不再要求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
據了解,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新要求,今年一些地區在進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沒有再單獨給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提高養老金。
新政釋疑
對於這一政策調整,相關部門知情人士表示,過去國家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專門要求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主要是為了解決一些曆史遺留問題。據介紹,過去由於體製等問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卻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學生,參加工作和退休時間都相差無幾,也都具有高級職稱,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其待遇就要高出從企業退休者一截。此前也曾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業內人士提出,應該專門為這些退休早,具有高級職稱,且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較多人員單獨提高一定的養老待遇。
而近年來,這一情況卻又逐漸發生了變化。一方麵,隨著國家連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專門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加之這些人員還能享受到其他普調和麵向高齡人群等調整政策,這些退休較早、當初待遇相對較低的高級職稱人員,現階段退休待遇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麵,近年來在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都進入了企業中高層崗位,或者成為企業領導層成員,甚至拿著幾十萬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時,其繳費水平也都相對較高,一些人在按繳費基數上限繳費,退休後待遇自然不低。
據透露,社保部門當前希望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分布能夠逐漸呈現為“橄欖核”狀,即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都相對較少,而中等收入規模者持續增加。目前,高級職稱人員仍可按規定享受到普調政策,以及針對低收入和高齡人員的專項調整政策。因此,繼續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並不是必須的。
專家觀點
人社部專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此前國家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養老金調整政策的傾斜,其實隻是一種補丁做法,屬於一種短期行為,並不具有長期持續性,更不可能無限期執行下去。因此這一政策的調整是有其合理性的。
楊燕綏表示,養老保險相關政策應注重長期效益,即繳費多、貢獻大的待遇水平就應該相對較高,而不是通過政策強行提高某個特殊群體的待遇水平。在一些退休早、待遇低的高級職稱人員這些年已經相對較快提高待遇後,養老金調整不再麵向高級職稱人員群體單獨傾斜,是有其必要性的。她建議,今後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國家應更注重調低就高的原則,即退休待遇已經相對較高的群體,待遇調整速度應該放緩。同時,優先提高職工中待遇相對較低群體的養老金水平。
(據《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