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區裏推行衛生場鎮建設,劉恒進“鎖定”了此次“機遇”。他與該鎮三泉村村幹部串通一氣,將200個衛生改廁補償標準,由“每個補償2030元”,私下調整為“每個補償1800元,並扣7%補償稅”,然後把克扣下的補償差價進行私分。
“耍個魔術”就輕鬆掙錢,這讓劉恒進心中竊喜,他渴望下一次能有更大的滿足。他為了賺錢開始“主動出擊”。
很快,劉恒進打著“除四害衛生活動”的幌子,謊報購買蟑螂藥花費4000餘元,私下購買發票並填單報賬;多次打著區裏開展“旅遊文化節”要求鎮裏排演文藝節目的旗號,虛報9000多元;該鎮爭創區級衛生場鎮,在製作不鏽鋼宣傳窗、宣傳標語、展板等過程中他“故技重演”,兩萬餘元又進入他的腰包……短短3年時間,他就自填自報6個“大單”。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劉恒進最終被一場突如其來的審計“撂倒”。
劉恒進大半輩子都能守住清廉,臨近退居二線卻產生了不該有的想法,拋棄黨性原則,貪字當頭,落得“淚灑黃昏路,鐵窗鎖此生”的下場,讓人歎息,也令人警醒。
莫以權重而目空
馬建倫,重慶市南川區金佛山景區管理局原局長兼黨支部書記,利用職務便利,夥同管理局財務科科長胡某、保護科科長黃某,采取虛列支出、重複報賬等手段套取公款7.5萬餘元私分;在實施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7.4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馬建倫長期處在一把手崗位,自控能力差,疏於學習,認為‘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漸漸養成會上‘一言堂’、花錢‘一支筆’、用人‘一句話’、決策‘一揮手’等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這些惡習最終將他送進監獄。”辦案人員分析馬建倫的犯罪軌跡,為其深感惋惜,“他要是不犯錯誤,不僅職位有上升空間,而且能實現人生更大價值。”
馬建倫憑借過硬的工作能力、出色的工作成績,一步一個腳印走上了領導崗位,前途一片光明。然而,馬建倫身處重要位置,卻沒有意識到權力越大風險越大,沒能理解“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是一種智舉,自認為對南川相關產業發展等做出很大貢獻,顯得有些“飄飄然”,覺得撈點“小錢”並不過分。
2009年2月的一天,馬建倫與胡某、黃某看到了“商機”,動起了套取景區方竹筍繁育及推廣種植項目扶貧資金的歪腦筋。他們動用扶貧資金購買方竹苗實施方竹造林,由胡某對賬務進行“技術處理”,把方竹苗收購價“人為”抬高,從而套取公款。事後,他們將套取的5萬元私分了。
馬建倫身居一把手之位,下屬對其處處恭維,感覺就像“土皇帝”。他與胡某商量設立了小金庫。他們以發財務考核費的名義套取公款1.5萬元;以重複報賬的方式套取公款7215元;以讚助水江鎮政府組織的籃球賽名義套取公款3000元……
2009年上半年,馬建倫告訴朋友劉某管理局即將實施三泉保護站和檢查站的建設工程,屆時將采取邀標方式進行招投標,請她提前準備,在他幫忙下可以“共同發財”。
隨後,劉某提前注冊4家建築公司參與競標,在馬建倫的“指點”下,最終以最低報價順利中標。在承包工程施工後,馬建倫又為其增加建設工程量,將原來48萬餘元的中標建設工程量升級為150萬餘元,使得劉某大賺一筆。劉某也頗識“時務”地分兩次送給馬建倫好處費共計8.65萬元。
此外,馬建倫在建設金佛山防火瞭望塔、改造大堰角檢查站等工程中,以同樣手段為自己撈取好處。
馬建倫低頭數錢時好不得意,絲毫沒有意識到,執法利劍已然在他頭頂高懸。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
□本欄編輯/屈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