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費會計核算相關問題之探討
論壇
作者:魯立
摘要:近年來,國家對安全生產費的計提和使用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有很多變化,但對該事項所引起的相關財務核算問題卻未明確,導致企業日常處理的不同。本文對安全生產費會計處理規定的演變及其他相關會計處理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安全生產費會計核算
006年底,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要求在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築施工、危險品生產以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自2007年起按照一定比例計提安全生產費用,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為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於2012年發布《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製度,將需要重點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冶金、機械製造和武器裝備研製三類行業納入了適用範圍,同時拓展了原非煤礦山、危險品生產、交通運輸行業的適用領域。由此,需要根據規定計提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的企業大大增加。針對安全生產費的計提和使用及引起的相關財務會計處理事項,財政部會計司也先後製定了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相關的會計處理在近年間發生了不少變化。
一、會計處理規定的演變及引起的相關問題
(一)《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一)》
該意見針對財企[2006]478號文關於計提安全生產費的要求,規定將計提的安全生產費確認為一項成本費用,同時確認為一項負債;企業在未來期間使用已計提的安全費時,衝減負債。如有關支出形成固定資產的,應按固定資產的實際成本一次性全額計提折舊並衝減負債,該項固定資產在以後期間不再計提折舊。按照稅法規定,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二)《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中,對安全生產費的會計處理作了修改,即企業按規定標準提取安全費用等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專項儲備”科目,貸記“盈餘公積——專項儲備”科目;按規定範圍使用安全生產儲備時,根據支出性質區分資本化支出和費用化支出進行處理,同時應當按照實際使用金額在所有者權益內部進行結轉。借記“盈餘公積——專項儲備”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提取專項儲備”科目,但結轉金額以專項儲備科目餘額衝減至零為限。
(三)《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
根據解釋第3號的規定,對於計提的安全生產費應確認為成本費用,同時確認為一項權益(安全生產費)。企業在未來期間使用已計提的安全費時,衝減安全生產費。如有關支出形成固定資產的,應按固定資產的實際成本一次性全額計提折舊並衝減安全生產費,該項固定資產在以後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安全生產費從最初的負債科目轉為權益科目,從最初的成本費用中提取轉為從利潤分配中提取,最終又變成從成本費用中提取。每一次變化總會產生新的問題,政策的變動對於安全生產費提取和使用做了明確規定,但對安全生產費提取和使用所引起的相關問題卻未做出明確規定,比如計提而未使用的安全生產費是否可折合資本,計提而未使用的安全生產費是否需要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等。隨著適用提取安全生產費的企業越來越多,企業日常處理存在諸多理解,不同的企業對於同樣的事項存在不同的會計處理,影響會計報表的可閱讀性。
二、安全生產費是否可折合資本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最新規定,安全生產費屬於權益科目,即淨資產,是屬於企業的所有者所有。在現實中,對於企業進行整體改製時(包括非公司製企業改製成公司製企業、有限公司改製成股份公司等),安全生產費能否折成資本,現實中有兩種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