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與核算研究
工作研究
作者:明宗維
一、氣象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的特點
根據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規定,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對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在實際核算過程中,根據氣象部門的財務規定,固定資產單位價值的規定標準為800元。
氣象部門機關事業單位的性質決定了其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歸屬於國家,氣象部門隻擁有管理和使用權。顯然,氣象部門固定資產除具有一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特點外,同時也有其自身的獨特之處。
(一)固定資產配置領域的非生產性
從社會範圍來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分布在非生產領域,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固定資產配置領域的非生產性決定了其使用目的的服務性,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作用在於保證事業單位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最大限度地創造社會效益。
(二)固定資產核算方式的粗放性
氣象部門固定資產的經費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方式無償取得,一般購入時發生一次性支出,不考慮固定資產的使用成本。按舊《事業單位會計製度》的要求,事業單位不需要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核算固定資產的損耗,因而也無法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成本。按新《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規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計提的折舊不計入當期成本,隻是衝減固定基金,以便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淨值。
(三)固定資產管理分類的多樣性
根據新《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規定,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氣象部門固定資產基本上涵蓋這六類,尤以專用設備價值較大。氣象部門固定資產分類的多樣性,決定了其管理的複雜性。
二、氣象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存在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相互脫節
氣象部門對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一般由財務部門統一進行,但具體管理和使用者又多為其他業務部門,這就形成了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使用相互脫節。當固定資產被處置時,由於信息不對稱,財務部門不能準確掌握減少的數據來核減資產,從而可能導致固定資產總值虛高。
(二)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固定資產入賬口徑不一致
氣象部門目前的固定資產管理模式是,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一般是同一個部門,管理部門購入固定資產時按照發票金額入固定資產管理係統賬,為購入固定資產發生的運費等不分攤至固定資產成本。財務部門根據管理部門的報銷憑證信息(固定資產購入發票、固定資產入庫單等)將固定資產入事業賬或者基建賬,入事業賬的固定資產成本由固定資產入庫單上的金額決定,采用這種方式入賬時,將為購入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直接列為支出,因此,這種方式下的固定資產入賬成本一般比實際應該歸集的成本小,但財務事業賬上的固定資產金額與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係統賬上的金額基本保持一致;另外一種方式是,財務部門根據報銷憑證信息將固定資產列入基建賬,等項目工程竣工時與項目開展期間發生的所有待攤費用一起轉為固定資產,這樣做會導致財務賬上的固定資產金額與固定資產管理係統賬上的金額相差甚大。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非財務人員,不具備財務專業知識,隻能根據購入固定資產的發票金額入賬,不清楚費用的歸集與攤銷等。
(三)管理與核算機製不完善,無法準確反映固定資產淨值
氣象部門在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由於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製度,導致對固定資產的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清查製度難以落實,定期對賬製度執行不嚴,各職能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賬賬不符的現象時有發生。
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不規範,通常會造成無法準確反映固定資產淨值、成本核算失真等一係列後果。主要包括:(1)在購置固定資產時,按照固定資產價值,借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或“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將購入固定資產的全部支出列作當期支出,違背了正確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會計原則,導致不同會計期間事業支出高低懸殊,虛增了事業成本,影響了事業支出的考核與分析;另一方麵,賬務處理比較繁瑣,難以直觀、準確反映外購固定資產這一經濟業務內容。(2)一般情況下,因固定資產入賬後不需要提取折舊,故事業單位購置入賬的固定資產在沒有報廢、毀損的情況下,其固定資產、固定基金的賬麵價值是不變的,不會因為固定資產使用磨損而使固定基金隨之減少,而這必然會出現以下的弊端:一是容易導致資產信息的失真。單位固定資產與固定基金一直以原值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從固定資產購置直到報廢的整個時間段內,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數值都不發生變化,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隨著時間的推移,固定資產要發生合理損耗,這樣就會造成資產總額虛增。二是不利於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舊的《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規定,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需要計提折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固定資產賬麵原值與現實淨值的差額會越來越大,從而使固定資產的價值背離。另外,固定資產在報廢、毀損、丟失時,是按原值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這種做法不能真實反映實際損失,難以劃清責任。雖然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要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中國氣象局考慮自身業務的需要和氣象部門財務人員自身的素質,規定暫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