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單機VS網遊(1 / 2)

艾倫。阿德汗:“弗蘭克,你的想法呢?是同樣賣掉還是留下來。”

弗蘭克。皮爾斯:“對於賣與不賣,在我看來都沒什麼關係,我隻是擔心蜘蛛網絡自己的遊戲部門得到我們的遊戲引擎,會不會開發出其他的遊戲,威脅到我們今後其他的遊戲。”

艾倫。阿德汗:“遊戲開發不但要有好的技術,還有其他很多的方麵,光是遊戲引擎的話,其實蜘蛛網絡下屬分公司valve現在開發的槍戰遊戲也是一款3D遊戲,他使用的是雷神之錘的遊戲引擎,引擎方麵不會比《星際爭霸》差。”

邁克。莫懷米:“既然這樣的話,我讚成賣掉,這就是一個賭博,蜘蛛網絡的目的是買斷遊戲,然後免費給蜘蛛網吧使用,同時用出售賺來的錢填補購買價格。另外蜘蛛網吧總公司的注冊地是維京群島,我覺得蜘蛛網絡應該是用這個來進行合理避稅,將網吧運行成本放到免稅的總公司。”

艾倫。阿德汗點了點頭:“有這個可能性,不過不管他們想做什麼,我覺得可以將《星際爭霸》賣掉,隻是價格問題需要好好的商量一下,依我看就按照一開始的估算,300萬套的價格,最低不低於250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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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想買,一個願意賣,剩下的就隻有兩方的價格談判了,這些李世玉並沒有插手,暴雪娛樂的報價才6000萬美金,又不是很多,當然咯,能夠省一點李世玉也不介意,都交給詹姆斯去談就好了。

經過半個月的辛苦談判,終於將價格談到了5600萬,《星際爭霸》的所有權正式的歸於蜘蛛網絡。

遊戲收購成功,封餘特意到哈佛見了李世玉一趟。

“boss,這《星際爭霸》每份才20美元,這要賣280萬份才能夠保本,真的值得嗎?”

如果說按照前世的情況來說,在《星際爭霸》要想賣280萬份,真的不容易,沒有幾年的功夫是達不到的。不過這輩子有蜘蛛網吧這個龐然大物,要推廣什麼遊戲簡直易如反掌,況且《星際爭霸》非常不錯的競技遊戲,比起《紅色警戒》來說競技性更強,推廣起來更加的容易。

李世玉笑道:“我決定將《星際爭霸》列入今年的競技比賽的第二款遊戲,獎勵金額和《紅色警戒》一樣,有了這高額的獎金,相信這款遊戲一定會被大家接受的。”

《紅色警戒》去年的比賽,團隊賽第一名一百萬美金,第二名五十萬美金,第三名三十萬美金,另外個人賽第一名五十萬,第二名三十萬,第三名二十萬,包括一些網吧工作人員的獎勵,一共是300萬。現在新增一個遊戲,那麼金額翻倍。

不管是在那個國家,這個獎金已經是非常高了。

封餘:“這款遊戲我們都沒有玩過,不知道他的競技性能怎麼樣,我覺得還是先組織一些內側人員,先玩一段時間,等結果出來之後再說。”

這不是封餘不相信李世玉,而是作為一個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在不熟悉的情況下盡量不要做什麼決定,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決策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