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網絡泡沫(1 / 2)

在金融市場裏,股市泡沫是指某一特定行業的股票價格自我持續上升或急速發展。僅當股價崩盤時該術語方可被明確使用。泡沫在投機者注意到股價的快速增長時應預期其會進一步上升而買入,而不是因為其被低估。很多公司因此被嚴重高估了。當泡沫破了時,股價急速下挫,許多企業因此破產。

模型有天生的缺陷:大量公司在相同的領域均有著相同的商業計劃,就是通過網絡效應來壟斷,很顯然,即便計劃再好,每一板塊的勝出者都隻會有一個,因此大部分有著相同商業計劃的公司將會失敗。實際上,許多板塊甚至連支持一家獨大的能力都沒有。

盡管如此,一小部分公司的創始人在股市泡沫的初期公司上市是還是獲得了巨大的財富。這些早期的成功使得泡沫更加活躍,繁榮期吸引了大量前所未有的個人投資,媒體報道了人們甚至辭掉工作專職炒股的現象。

一個規範的“DOT”商業模式依賴於持續的網絡效應,以長期淨虧損經營為代價來獲得市場份額。公司期望能建立足夠的品牌意識,以便收獲以後的服務的盈利率。“快速變大”的口號詮釋了這一策略。在虧損期間,公司依賴於風險資本,尤其是首發股票(所募集的資金)來支付開銷。這些股票的新奇性,加上公司難以估價,把許多股票推上了令人瞠目結舌的高度,並令公司的原始控股股東紙麵富貴。

從曆史上看,網絡經濟的繁榮可被視為類似於其它技術的繁榮-包括1840年代的鐵路,1920年代的汽車和收音機,1950年代的晶體管,1960年代的分時共享計算機,以及1980年代早期的家用電腦和生物技術。

1720年,英國南海公司和法國密西西比公司利用證券市場,哄抬股價,進行金融詐騙,導致股市暴跌,造成千百萬人破產。情景如同氣泡的吹脹和破滅,史稱“南海泡沫(EicBubbles)。“泡沫經濟”(BubbleEy)由此得名。而後這種過度投機和泡沫破滅,或者“狂熱投機-恐慌拋售-市場崩潰”的金融戲劇,層出不窮。自從亞洲金融危機後,“泡沫”一詞成了時髦,與“互聯網”結合後,更上層樓。

我們必須明白,互聯網發展的基礎核心不是技術,甚至不是資金,而是用戶。如果說互聯網是泡沫,那麼泡沫破滅之時,必然就是用戶撤離之際,也就是投資者撤離之際。可是事實上是如何呢?

我們天天可以聽到人們對互聯網的抱怨,比如資費、速度、內容、時間等等。但是我們看到的是:我們很少看到一個人上了網,會因為各種不滿而決定不再上網,永遠不回頭;我們也很少看到,一個人用上E-mail,會說這東西成本高,從此再也不發E-mail。實際上,隻要一個人上了網,基本上就粘上下不來了。網絡的應用也是用了就離不開。而且也不可能有一天會發生許多用戶撤離互聯網的事情,因為互聯網有一種引力和魅力是我們現在難以說清的。免費的電子郵件,搜尋引擎,新聞內容,即時下載軟件,各類信息,以及新興的電子商務等等,都不可能在現實世界中得到類似的體驗。因此網絡創造的許多價值(無形和有形的)是物理世界無法替代的,而且即使有替代,也是超值的。否則不足以解釋目前互聯網對人們的吸引。畢竟,每個人都不是被強迫上網的。更關鍵的是,互聯網上的一切都在快速改善,服務越來越好,使用起來越便利,內容越來越充實,新鮮事物更目不暇接,引力和魅力自然會進一步增強。而新網民入網的速度絲毫沒有放慢,用戶組成了互聯網泡沫最堅固的內容。隻要用戶持續增多,互聯網泡沫就不可能迅速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