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就是,如果說事先你一點兒都不知情,連我都不信。”過了一會兒我又反問裘建剛一句:“你一再強調得福與萊昂簽署的融資協議過於苛刻,請問那份協議副本帶來了嗎?”
“帶來了!”裘建剛的妹妹接過話茬,然後從包裏取出一張小紙片遞給我,隻見那上麵赫然寫著:
1、王曉的董事會主席至少任期3年以上;2、確保萊昂的3名非執行董事和1名獨立董事進入得福董事會;3、王曉、鮑敬元、魏道安三名執行董事中至少兩名不被免職;4、王曉以個人名義為得福做貸款擔保,如果離職將很可能觸及違約條款。以上事項一旦違約,萊昂就有權要求得福以1.5倍的代價即24億元贖回可轉債。
我看完當即唏噓不已:“PE投資為了保障他們的投資安全,綁定管理層是他們一貫的做法,可像他們綁得這麼死,額度又這麼大的確實少見,萊昂僅擁有不到10%股權的出資比例,卻在11人董事會中謀求到4席自己的人選,另外還有3位核心高管被至少綁定2人。也就是說,據此條款,萊昂可能的“一致行動人”超過了董事會半數,那麼這無異於掌控了董事會。看來真的是準備去裘化了。”
“罪證確鑿!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來,所有條款都與保障王曉個人在公司的權利與地位有關。”聽完我的發言裘建剛更來勁:“此外,根據得福電器與萊昂簽訂的可轉換債條款,隻要在銀行出現1億元不良貸款就屬於違約,所以王曉被免很有可能觸及違約,觸發萊昂向得福索取1.5倍賠償。而且萊昂購入得福電器的可轉換債價格也偏低,是以每股1.18港元價格購入,並以0.672港元的價格每100股配18股,是以我被捕時得福停牌價1.12港元作為參照,這顯然也不合理。”
“當時我們也想積極參與到融資事項當中,向王曉他們推薦了兩家本土投資人。據我們所知,當時與得福接洽的投資機構還有中信資本,凱雷、KKR、華平、厚樸投資、複興資本等多家機構,入資條件都比萊昂要優厚得多,可王曉就是以沒時間為由,不接觸、不談判,偏偏隻鎖定了萊昂一家投資機構。”裘建剛的妹妹又在一旁火上澆油。
“王曉或許有他的難言之隱吧!”我當即說道,過了一會兒我又問裘建剛:“引入萊昂是王曉的第一宗罪,還有沒有第二宗罪?第三宗罪?”
“有,當然有,你說得一個都不少?”裘建剛當即附和道。
“看來王曉真的是罪不可赦,罪該萬死。”我有些幸災樂禍的笑了笑。
“在引入萊昂的當月,王曉就關閉門店100多家,這與我過去一貫倡導的規模優先的原則背道而馳,中國的家電市場現在仍屬於跑馬圈地時代,得福與瀟宇兩家的市場份額加在一起,還不及整個市場需求的30%,王曉卻不惜犧牲得福的市場份額,以簡單的,大量的關閉門店的做法來“做業績”、粉飾得福的財務報表,誤導廣大的股東,而競爭對手瀟宇正在借機逐步壯大,有數據顯示,瀟宇今年已淨增門店300家,日均開店3家,瀟宇過去的市場份額隻占得福的60%,照這個速度發展下去,很快就會全麵反超。”裘建剛顯得心急如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