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同居試婚,是福還是禍?(1 / 3)

有人說:“婚姻好比鞋子,舒服不舒服隻有腳指頭知道。”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麼不先試一試再走進婚姻的天地呢?合腳了就穿上,不合腳就扔掉。

於是,現在的生活中出現了這樣一種現象:成雙成對的年輕男女,同住在一個屋簷下,過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看起來他們和普通的夫妻沒有什麼兩樣,但是他們唯獨缺少了一紙婚約。這就是試婚現象,對於這個現象,大家的褒貶不一,老一輩人認為這是傷風敗俗,年輕一輩認為這是緊跟時代的潮流。然而事實是怎樣的,恐怕隻有真正試婚的人心裏清楚。

情景一:

薑楠和澤凱是大學情侶,畢業後薑楠留在了北京,澤凱去了南京。每個月薑楠都會到南京去看澤凱,為了能夠多一點時間在一起,薑楠每次都是搭飛機去南京,到了南京就住到澤凱為她安排的酒店裏。

一年下來,薑楠的工資一分沒剩下,全都貢獻給了祖國的航空事業。這是澤凱在南京漸漸有了起色,他希望薑楠能夠來南京一起工作,薑楠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初到南京薑楠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為了節約開支,兩個人選擇了同居。

在瑣碎的生活中,他們也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但是吵過之後依然很甜蜜地在一起,就在薑楠認為他們不久就會結婚的時候,澤凱母親的出現使事情突然轉變。原來澤凱的父母在上海有自己的企業,他們希望澤凱能夠回家繼承父業,然後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妻子。至於小戶人家出生的薑楠,盡管長的再漂亮也不能入他們的法眼。

開始,澤凱還能站在薑楠這一邊守護他們的愛情,但是又經不住母親的一再勸說,麵對豐厚的財產和清純可人的結婚對象,澤凱的天枰慢慢地傾向母親這邊,沒過多久就向薑楠提出了分手。麵對這樣的結局,薑楠隻能收拾起自己的傷痛離開南京,輾轉到了一個小城市,她希望不再有人認識她,提起她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情景二:

結婚一年零一個月後,我離婚了,直到現在我還沒有想清楚我當時為什麼會和這樣一個男人結婚。

我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當時介紹人把他誇成是絕世無雙的好男人,顧家、勤儉、老實厚道、工作體麵,雖然離過婚但是沒有孩子,這對於當時已經33歲,其貌不揚的我來說,條件算是不錯了。交往半年後,我們準備結婚。當時覺得他這個人比較摳,隻在我生日的時候送給我一件小禮物,在錢上麵有點斤斤計較,但我認為這是會過日子的表現,也就沒有在意。

沒想到他的“節儉”在婚後表現得淋漓盡致,簡直讓人無法忍受。開始我們都上班,多半都是他在做飯,偶爾我做一次飯,他就會說菜放油太多吃著膩,隻要是菜市場上比較貴的菜,他都不愛吃,一旦降下價來,就會變成愛吃。這些我還可以忍受,畢竟過日子就得精打細算。

結婚半年後我懷孕了,婆婆怕我工作影響到胎兒,胎兒三個月大時,讓我辭職回家養胎。為了減輕他的負擔,那段時間我每天都做好飯等他回來。開始他還會說我放油多,後來發展成每天出門都在米袋上做記號,回來看看我用了多少米,還不停地教導我養孩子費錢,讓我省點用米。我很生氣,但是怕情緒影響到孩子,我努力克製自己。

懷孕的女人都很饞,每當我提出想吃什麼時,他都十分不樂意,即便是在我一再要求下買回來,也會滿臉烏雲。最後我實在受不了了,在懷孕五個月的時候毅然選擇了離婚,當他跪在地上求我不要離婚時,我才發現這個男人不但吝嗇,而且還懦弱。隻是這一切已經太晚了,如果我能和其他人一樣,先試婚再決定要不要結婚,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

至於肚子裏的孩子,我還沒有想好怎麼處理,是生下來還是引產?這個真的很難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