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退職還鄉 為愛糾結(1 / 2)

扔斧子那事,讓江俊英長了記性,從此她做事不敢再冒失。

好了,舊事不提,單說江俊英進了國家重點工廠之後,由於美貌無比,很快就投來眾多的求愛目光,但在江俊英看來,值得信賴和讓自己托付終生的隻能慎重地在其中選出一個。她經過長期的比對和了解,最後確定了與同車間的技師楚迅建立愛情關係。他們相處一段時間以後,二人彼此都覺得非常滿意,於是便結為夫妻,組建了小家庭。一年之後,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叫麗麗。但工作中,江俊英常常會得到其他男同胞的關心與照顧,這卻引起了丈夫楚迅的不滿。久而久之,楚迅的不滿情緒一點點的上升到了怨恨,後來竟然發展成了家暴,他時不時地對江俊英大打出手。在麗麗兩歲時,他又因工作調動,去了上一級的飛機製造廠,於是,他的脾氣就更加的火爆。最後,江俊英實在是再也無法忍受楚迅對她的這種無端暴力,終於有一天和他離了婚,分了手。

二人離婚之後,因為小麗麗當時還小,江俊英不願拋棄自己的女兒,執意要親自撫養。通過她據理力爭,最後從法律層麵獲得了女兒的扶養權。

對於人生,結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離婚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尤其是對於那些結了婚又有了孩子的夫婦的離異,那就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了。情感,責任,以及一個人的良知,道德水準等等方麵的因素和各種問題,都會逐漸的突顯出來。而對於那些剛剛離了婚且有了孩子的男女們,他們在情感上,在家庭中,在兒女情長無法割舍等各方麵,都會有不斷的糾葛等待著他們。雖然江俊英和楚迅離了婚,但因他們有著愛情的結晶——小麗麗的存在,所以他們難免還要時不時地進行一些來往。因為女兒想父親是天經地義的,而父親要求看女兒也是人之常情。就在江俊英與陳月生再婚重新組建新家之後,也沒能了結這個“人之常情”的糾葛。

終於有一天陳月生沉不住氣了。那是在江俊英和陳月生結婚之後第三年的秋天。也就是在他們有了新的愛情結晶,他們的寶貝兒子陳啟城出世之後還不滿兩歲的時候。陳月生不堪忍受江俊英的前夫借看女兒之機來對他這個後建家庭的幹擾。他決定如果再不能結束這種尷尬的局麵,就與江俊英離婚分手。理由是,他看不慣江俊英因女兒與前夫的那種“藕斷絲連”。他要求江俊英:要麼把小麗麗交給她親生父親撫養;要麼就離婚,從此各走各的路。而江俊英仍不忍心拋下自己的親生女兒,因為小麗麗還小,需要她這個當媽媽的照顧。於是,江俊英向陳月生嚴正地聲明:“我對楚迅早已傷透心,他那樣無情無義地打罵我,一點也不尊重我,我不可能再對他產生愛。而你就不一樣了,你遵守了你的諾言,履行了我們的約定。你從來都不打罵我,我對你是有感情的,而且我們還有了我們自己的寶貝兒子,我不想失去女兒,更不想丟掉我們的寶貝兒子啟城兒。你放心吧,我是屬於你的,你讓我把我的女兒帶大吧。”

無奈,陳月生隻好再一次地妥協。但他思來想去,也采取了相應的防犯辦法。就是把農村的老母親接來和他們一起生活。但這也不是什麼好辦法。因為,在農村住習慣了的老母親剛一來這城裏生活不習慣,再加上江俊英的娘家人也時常進城來登門探訪。這一家老少三輩,一共六口,本來在城裏就是個大戶人家,再趕上國家還外債,又遭遇多年不見的大饑荒。怎能經得起這三親六故的折騰呢!沒幾天,這個家就支撐不住亂了套了。沒辦法,陳月生一賭氣,就在這年的年底,他帶著自己的女兒瑞瑞和寶貝兒子啟城兒送老母親回鄉下老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