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改變命運 頂頭上司(1 / 2)

陳啟林要填大泡子蓋房子,他拿出一百元錢給他的父親,讓他幫忙給先辦手續。結果,陳月生隻花了八十七元錢,就合理合法的給陳啟林辦好了這個手續。

陳啟林拿到了收據和土地部門給出的證據,開始在星期禮拜天用手推車拉砂子填起大泡子。有時張舒馨在孩子睡覺時也幫著幹,他們一連墊了十幾天,一點點的開始在泡子邊緣墊起了一個小角。這時,住在這個大泡子北麵的中心校長不樂意了,說陳啟林,“你在這蓋房子,這不是擋了我的視線了嗎?再說,你在這蓋房子,以後我們這些鄰居的垃圾往哪倒?我們家的鴨子往哪裏放養?”

陳啟林一看,還沒等填平蓋房子呢,就有人出來搗亂了,而且這搗亂的人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頂頭上司,中心校長!

為什麼說這中心校長是他的頂頭上司呢,因為陳啟林上班的學校中學部在行政上是中心校管理,在教學方麵才由中學統一領導。陳啟林急忙向這個無理取鬧的中心校長解釋說:“校長,您看,你家離這大泡那麼老遠,我將來要蓋的這房子是在這泡子中心的東麵,根本不會擋著你家的,再說,整個清水鄉的街麵上就這麼一個大泡子,其他那麼多的住戶沒有大泡子,那垃圾不是也有地方放嗎?校長,您就發發慈悲,可憐、可憐我,我實在是找不到別的房場,你就讓我在這個沒人要的大泡子上蓋座房子吧!”

可是這個中心校長還是不盡人情地說:“你休想,別說你蓋不起,就是你在這能蓋起房子,我也不會讓你消停!”

陳啟林一聽,心想,這話是怎麼說的呢,你一個大校長這不是和我這個小職員較勁呢嗎,你家前後園子有兩畝多地,又是三間大瓦房,寬寬敞敞的,難道說我做你手下的一個小職員,找不到好房場,沒地方蓋房子,現在隻好在這個沒人要的大泡子上蓋房子你也不讓嗎,你還讓不讓老百姓活了!陳啟林想到這,也非常氣憤地回敬了那個中心校長一句:“你要是這麼說,那我這房子還真就蓋定了,你看我到底能不能在這裏蓋起房子!”

這以後,這個中心校長,讓他的老婆去串通鄰居們經常出來搗亂攪和。而作為中心校領導的他,也經常去陳啟林的所在學校找小腳兒。但結果是,查陳啟林的教學查不出毛病,查陳啟林的人品也沒人說不好。後來他隻好向點校校長施壓,讓他想辦法懲治。讓點校校長拿崗位責任製,來從時間上去約束陳啟林。比如說,遲到早退五分鍾扣一天的錢,遲到早退十分鍾扣一星期的錢,事假一天,一個月的工資都不給。而陳啟林上班的地方是偏遠山區,又是黃泥路,下雨陰天很難走,而且還經常有老師讓他在鄉裏捎東西,有時學校裏也有事讓他去辦。這樣他就難免要觸犯相關的製度條款,所以,弄得點校校長不知該如何對待,左右為難。而那個中心校長動不動的就在全鄉教師大會上點名批評他說:“你這個點校校長怎麼當的?你這個領導當得不稱職,你是占著茅樓兒不拉屎!”

其實陳啟林早就因此而感到厭倦,他不想再難為那個點校的校長。他隻不過是被生活所迫,想要蓋個房子,解決自己住的問題,他從來沒有想要妨礙別人的生活。可是事情現在發展到了這一步,陳啟林就不得不再為自己的未來著想。隻不過是,暫時來看,他還沒有對自己是否應該重新選擇人生道路而做出決定。他和張舒馨算了一筆帳,他說:“要蓋個像樣的房子,需要有五六仟元錢,現在我每個月隻能掙到四十多元錢,壹年下來也就五百元錢左右。這樣算下去,要想蓋上房子,就是不吃不喝也得十年,而這又不符合現實生活的邏輯。在實際生活當中,如果要是除去了生活支出,節省地過日子去攢錢,那樣就得在二十年以後才能蓋上房子。二十年啊,二十年之後才能住上自己蓋的房子,那樣的人生未免太遺憾又太寒酸了。”

為此,陳啟林眼看著別人在掙大錢,一個個的都把自己的生活過得非常富足,這讓他覺得自己再當這個代課教師真的沒什麼意義。

但張舒馨卻認為陳啟林當了這麼多年的代課教師,如果就是因為蓋房子辭職,有點可惜,萬一將來有機會轉正呢?所以,她讓陳啟林對此要做慎重考慮。可陳啟林考慮來,考慮去,就是轉正了,那點工資也蓋不起房子,不如現在就幹脆下崗,哪怕是出大力也要掙錢蓋房子,必須得馬上改變自己的窮麵貌!因為,學習是持久的,靠學習取得成功也是很遙遠的,而現在要改變窮麵貌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所以他經過幾天的思想鬥爭,他最後終於下了決心,做了決定,就是堅決辭掉代課教師這個工作,回家蓋房子。

當陳啟林把這個想法和點校校長一說,點校校長卻堅決不同意,並勸阻他說:“你的工作幹得不錯,教學水平也很高,你看你教的那些學生到了鄉中學,他們的成績都名列前茅。你好好幹,將來會有機會,能轉正,上邊的事有我來頂著。可你要是不幹了,你沒有了機會不說,我這個中學部也辦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