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家裏家外 不想犯罪(1 / 2)

中心校長帶領和他一樣品質惡劣的鄰居挖排水溝挑釁,差點鬧出了人命。最後,他一句服軟的話,讓雙方都避免了一場悲劇。

事情平息之後,陳啟林頗有感慨地對愛人張舒馨說:“今天那個狗東西如果再不聽我警告的話,我真的會把他們所有的腦袋都刨下來。那樣的話,我把壞人給滅了,可我自己也觸犯了法律而把自己給毀了,現在冷靜下來想想,不值啊!”

張舒馨非常後怕地說:“太可怕了!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哪裏還有什麼未來了。古人說‘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以後你可要能忍能退啊,為了你自己,也為了我和孩子,不要做傻事。我們的生活來之不易,不能斷送在那些區區小人和壞人之手啊!”

陳啟林歎口氣說:“是啊,看來有些罪犯,他原本是不想犯罪,都是在當時被逼無奈而一時衝動才觸犯法律的啊!類似今天的事情我在以前還經曆了兩回,如果當時那個和我較勁的人,他再敢超越一步的話,我那時早就成為一個防衛過當的殺人犯了。”

“是什麼時候的事?”張舒馨驚訝地問。

陳啟林回想著說:“是在上高中時發生的事。我這個人,從不冒犯別人,但別人要是敢先冒犯我,我就絕對不會輕饒他。第一次是在學生宿舍外麵發生的事。有一次,在我去井台打水時,有個比我高大而又陌生的同學非常霸道地來搶我手中的水桶,我沒有讓步也沒有放手,於是,我們就廝打起來。在扭打中,我用手臂夾住了他的頭,然後使勁勒住了他的脖子。這樣,無論他怎麼掙紮都無法掙脫,他上串下跳地反抗了好長一陣子也沒掙脫,憋得他喘不上氣兒來,最後,他服軟了。如果當時他要是再不服軟而激怒了我,我很可能就地把他給勒死。

第二次是在學校的食堂外,在中午開飯的時候,一個高大的男生,橫衝直撞地搶著打飯,他撞倒了很多人,我看在眼裏很是氣憤。恰在那時,他朝我的方向撞來,我急忙躲閃,讓他撲了個空,接著,他就自己摔倒在地。大夥一看這個害群之馬落個這樣下場,都拍手稱快。

後來,在眾目睽睽的情況下,他礙於麵子,起來要抱負我,但他又不敢和我一對一的廝打。結果,他找來四五個社會上的地痞流氓來圍攻我。我一看,心裏更是增加了仇恨,發誓在他們群毆我時,隻要我抓住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人,我都毫不留情地往死裏打,豁出我這條命,把他們這些壞蛋都打死。也許他們當時看出了我內心的狠勁,後來誰也沒敢動手,他們隻是幹叫了一陣號,就散了。如果那一次真有敢動手的,我想也一定會出人命的。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有點後怕。一個人,如果不能克製一時的衝動,那可能真的是要落個‘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所以啊,你以後在關鍵時刻,也不能隨意發火衝動,要盡量克製,要多想想我們的未來。”張舒馨又勸道。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可,人,一旦落入惡毒齷齪的四鄰之中,還真的不如麵對一些陌生人。而那些經常做壞事,經常欺侮別人的邪惡之人,最終,他們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