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節提到,陳啟祥要求分了父親生前剩下的錢,那為什麼當時沒分呢?原因是正當陳月生下葬的時候,有消息說,政府有意要把那個地方所有的墳遷出。如果這要是真的話,那遷墳買塋地和買樹苗等都得用錢。所以,當時陳啟城不讓動那老頭兒剩下的錢,說等燒完周年立完了碑,遷不遷墳的有了一定,再做處理。
那麼,如今陳啟祥給陳啟林打電話要分錢的原因,也就可想而知,他不是酒喝多了,就是他私下裏欠了別人的債,他是手裏沒錢了或者是錢不夠用了。
而事實情況,也正像陳啟林猜測的那樣。陳啟祥一次次地犯了酒癮,又偷著在外麵賒賬喝酒欠下了債,但他欠下的債錢並不多,才幾十塊錢。陳啟祥的愛人不知道他在外麵喝酒欠下了債。她平時也不給陳啟祥多餘的錢,目的是想控製陳啟祥,希望他別在外麵喝酒,以免他喝了酒再失態,精神不正常。然而她控製歸控製,陳啟祥照樣是向別人借錢或是賒賬的喝大酒,耍酒瘋。
陳啟林回東北以後不久,陳啟祥就又給陳啟林打電話,說他自己離婚了,想要伍百元錢做零花錢,被陳啟林一頓訓訴。
又過了幾天,陳啟祥再一次給陳啟林打電話,說要十幾塊錢,還他喝酒所欠下的帳。這回陳啟林答應了,但是陳啟林在給陳啟祥錢時,對他進行了長時間的批評教育,讓他覺醒自重,從此戒酒做人。還有,讓他多幫助他自己的媳婦做事,把孩子順順當當地供到讀完研究生等等。其實這些話,陳啟林不知跟他這個弟弟說了多少遍了,但今天他還得說。陳啟祥聽著也答應了。可這答應歸答應,以後他陳啟祥的說和做,可能還是老樣子。
因為,大多數人都有體驗意思,而這種體驗意思,往往又是區別一個人是否有自覺個性的必經之路。就像“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例子。有了撞牆的體驗,下回也就不再去撞牆了,從而,也體現出一個人他有自覺個性。但也有一些人的體驗意思會超越其原有的目標,從而使其在體驗過程中失去了這種自覺個性。結果,這樣的人,即使是他“撞了南牆”也不回頭。這是由於這些人不夠理智,他們的意誌也不夠堅強。所以說,有些抽煙喝酒無所不好的人,他們是很難將自己多年形成的陋習戒除的。
又過了一段時間,陳啟城給陳啟林打電話說:“我現在太後悔當時沒有多陪陪爹,我現在感覺太孤獨了,我想爹啊!”
陳啟林聽他說這話時,感覺他在電話的那邊好像還在流著悲痛的淚水。陳啟林勸他道:“現在自責還有什麼用,你就自己想開點吧,以後保重你自己的身體最重要!”
有的人對於自己行為的是與非,光靠別人提醒和忠告是不夠的,那還需要他本人親自去經曆、體驗和反思,那樣才能使他徹底的感悟和覺醒。
陳啟城在上班當領導時,他是半月二十天,或是更長時間才去養老院看他的爹爹,有時竟然長達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與他的父親見上一麵。那時他有借口,說工作忙,或者是為生活所迫。這個理由,可以讓人理解。然而,在他辦理退養之後,他仍然是遠離親人,遊走世界,幾乎是不給他打電話通知說老人有事,他都從不主動地去看望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