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是個很善良的女孩子。我們相愛的時候,她是個幼兒園的老師,而我隻是個網絡寫手,隻是一個月薪兩千多塊錢的小撲街。小薇長得很漂亮,有很多人有錢人和官二代追求她,她都沒有答應,她最後卻選擇了我。”
娘娘腔回想到當初,他笑了。盡管他現在的臉有些陰柔,可是他笑起來的樣子一點也不嫵媚,反而有些陽光。
“我們一起努力攢錢,我們平時不舍得吃好的,總是去超市去買那些廉價的雞胸肉和別人挑剩下的蔬菜。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小薇她連一件漂亮的衣服都不舍得買。隻有她過生日的時候,我送給了她一件五百塊錢的連衣裙,結果她連標簽都沒撕掉,第二天她就去退掉了。平時她的同事出去玩,小薇為了省錢總是拒絕,所以她在學校裏麵的人際關係不是很好,大家都覺得小薇是個高冷的人。小薇以前很喜歡看電影,幾乎每周都要去看一場。可是跟我在一起之後,小薇她就再也沒有去過電影院”
看的出來,那段時間,他們的生活也許有些拮據,可是他們是快樂的。
“出事之前,我的事業有了些起色,我們的存款也可以在三環邊上付個首付了。再過幾個月,我們就已經準備結婚了,那天晚上,我們是為了慶祝我的新書簽約才決定去吃燒烤的,誰知道,慘劇就這樣降臨到了我們的頭上。”說到這裏,娘娘腔的臉有些慘淡。
這種事情,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如同滅頂之災吧。
“本來,我是打算去黑市買一顆炸彈,然後和那些人渣同歸於盡,這樣我不僅能給小薇報仇,我也能陪著小薇一起死。就在這時候,我在街邊碰到了一個乞丐大叔。剛好我那時候兜裏有零錢,於是我就給大叔買了一個燒餅。誰知道,這個大叔竟然不是一般人,他是個道士,他能看見小薇。聽了我們的故事之後,乞丐大叔告訴了我一個方法,那樣或許能夠讓小薇活下來。”
我打斷了娘娘腔,說道:“於是你就把自己的靈魂和身體出賣給了小薇,等她完全占據你的身體之後,她就能忘掉一切地活過來。你覺得這是她想要的嗎?”
“我管不了那麼多了,反正小薇什麼都不會記得,我隻想讓他好好的活下去!”娘娘腔反駁著我。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如何去反駁他。
換做是我,我應該也會同樣去做吧。
我和小玲心照不宣地看著對方,愛到極致真的可以為對方去死!
“然後呢,那些人渣怎麼樣了?”小玲比較關心的還是那群作惡的小混混。
“死了,他們死的很慘。他們被小薇一根根掰斷了手指,然後喂進了他們的嘴裏麵,逼著他們吃了下去。整整三天三夜,小薇折磨了他們整整三天三夜,其中有人中途就瘋掉了,也有人大小便失禁跪在地上求饒,也有人為了能活命,活活咬死了自己身邊的同伴他們的慘叫聲持續了三天三夜才停止。就算是這樣,仍然沒有辦法消除我心中的恨意。他們這群人渣,根本就不配活在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