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這才會意的微微一笑,說:“隻要是哥的事,我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做,剛你沒說明白,還以為你殺人了呢,在我這,這就是小事一樁,這種小事,以後隻要大哥一聲電話就行了,何須大哥親自一趟。”
表哥此時隻能苦笑著說:“沒事,好長時間沒來看你了,來看看表弟唄”,其實心裏早罵他一千次一萬次了,因為表弟把他的家底掏了一般了。
告別了表弟,徑直的回家了,到家之後,告訴了老婆今天的事情,聽後也是臉色大變,說:“這都是什麼人呀,事情沒辦,到先吃上了,還拿上了,太沒良心了,不怕噎著嗎?”
老公自知沒臉說話,事情雖然辦成了,但家底搭進去了一半,還不知道能不能弄回來那寶貝,還是個未知數。
三天後,表弟打電話說:“哥呀,事情成了,你去法院起訴吧,事情都按安排好了,你來和法院的朋友見個麵吧,怎麼樣,先熟悉熟悉,後麵好說話。”
話聽到這,表哥半喜半憂,不知道怎麼告訴老婆,怕老婆生氣,最後還是硬著頭皮說:“老婆,表弟那好了,好像法院那邊還需要打點一下,以防萬一,你覺得怎麼樣?”
事到如今,她怎麼肯放棄,就是心疼她的老底,因為剩下的老底是後半輩子的保障,忍痛割愛,還是把剩下的老底給了丈夫,以期盡快得到寶貝,換取更多的利益。
事情辦完之後,兩個人的心也空了一半,仿佛掛在樹梢一樣,沒著沒落,相互安慰著彼此,心裏默念“觀音菩薩保佑”,已是無數次了。
一個星期後,一切密謀妥當完畢,如期將我告至法院,罪名是:綁架殺人毀屍罪。
而我接到法院傳票時,還在上課,對此事感到莫名其妙,還在想什麼事,我什麼事也沒幹,門也沒出,怎麼就成了殺人犯了,更可笑的是因為收到了兩分快遞,從未聽說過如此荒唐之理由。
涉世未深的我,怎麼也想不到有這麼複雜的關係在裏麵,麵對原告的指控,在法庭上我腦子一片空白,說不出來一句話,甚至還沒醒過來怎麼回事。
兩天過後,法院以綁架故意殺人罪、毀屍罪對我進行宣判,宣告我數罪並罰,到這我才清醒過來,清醒的知道從法律上來講,我的日子不多了,死罪,就這樣被定了下來!毫無翻身的機會,可我的內心心有不甘,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年紀輕輕就被冤枉,而且還是死刑,難道是我上輩子做過什麼孽了,兩日我從人民教師,受人尊重的職業,也是我從小就向往的職業,就這樣葬送了我的青春和夢想、生命,我的內心身處在呐喊,老天,你聽到了嗎?
這也許就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造惡的享福命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