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戰鬥
名利場
作者:申學鋒
公元16世紀,在歐洲,正值殖民主義盛世,葡萄牙和西班牙在亞洲、美洲強占殖民地,英國在伊麗莎白一世統治下成為歐洲強國。在地球的東方,卻是另一番景象:古老的中華帝國,在明王朝的統治下,走到了輝煌曆史的盡頭,嚴重的社會經濟危機蠶食著明王朝脆弱的生命。
1572年,10歲的朱翊鈞被扶上皇帝的寶座,一籌莫展的萬曆小皇帝抓住大改革家張居正這根救命稻草,期望通過改革力挽狂瀾。然而,在這樣一種積重難返的形勢下,改革隻能延緩帝國的覆滅,卻難以挽回其衰敗的態勢,張居正和萬曆皇帝翹首期盼的“奇跡般的轉機”最終落空。張居正有抱負,有才能,也有權略,但他終究無力對付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一個人的戰鬥,無法取勝。
擺在眼前的困難
張居正,這個出身於湖北江陵的農家子弟,自幼便以神童蜚聲鄉裏,十歲通讀四書五經,十六歲中舉。因才能出眾,在明穆宗的時候就頗受信任。穆宗死後,遺命張居正等三大臣輔政年幼的萬曆皇帝,張居正更是連續十年擔任內閣首輔(宰相),手握要權。上台後的張居正非常清楚,眼前的困難可謂前所未有,帝國已經千瘡百孔,亟待通過大刀闊斧的改革加以拯救。
在張居正看來,大明帝國存在五大積弊,而“財用大匱”則是各種矛盾的聚焦點,也是改革的當務之急。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嚴重的財政危機?根源在於三個方麵:
一是土地兼並劇烈,影響國家賦稅。明朝中葉以後,土地兼並迅猛蔓延起來,皇親國戚爭先恐後吞並土地,皇莊、王莊迅速擴展,一般官僚地主也在兼並土地,有爵位的勳臣、有權勢的太監、有功名的鄉紳,紛紛搶占土地,各類莊田不斷擴張,出現了土地高度集中的嚴重後果。與此同時,土地欺隱問題也非常突出。皇親國戚和勳臣地主兼並土地後,利用特權瞞田逃稅,土地被兼並愈多,國家的稅收愈少。到萬曆前夕,全國田賦收入比明朝初期減少了一半。財政收入日益縮減,而龐大的開支卻有增無減,官員的貪汙和浩大的軍費加重了財政的入不敷出。
二是人口流亡,政府控製的人戶不斷減少。官僚、地主兼並土地、巧取豪奪,加上封建剝削的加重,大量農民紛紛破產失業。無奈之下,破產的農民隻得流亡他鄉。明初全國戶口數有1600多萬戶,到了1491年隻剩900多戶。封建王朝控製的人戶大量減少,相應會導致土地荒廢,賦稅和徭役的征發困難,對政府的財政經濟必然會產生不利影響。
第三是賦役不公,農民負擔沉重。明代的農業稅稱賦稅,或稱田賦,這是對應土地來說的。除了賦稅,農民還要無償服徭役,這是對應人口來說的。賦稅按田畝數額核算,向土地所有者征收,這在理論上是公平的。但隨著兼並勢力的發展,民間的土地和人口逐漸集中到勳臣、貴戚和大地主名下,造成產去稅存、賦稅不均的問題。徭役方麵,明代規定年齡在16~60歲的人必須服徭役,包括裏甲、均徭、雜泛三種。在征派徭役過程中,豪門地主勾結地方官府,把國家的差役負擔轉嫁到普通民戶身上。普通民眾的徭役負擔日漸沉重,而擁有大部分社會財富的豪門地主卻一身輕鬆,賦役不均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
在上述因素的惡性循環下,大明王朝的社會經濟危機和政治統治危機日益凸顯,“國匱民窮”的現狀逼迫著帝國上下尋覓改革自救的辦法。
“一條鞭法”推進改革
為了鞏固封建政權,振興國家財政,張居正決定發動一場自上而下的變革運動,在整頓吏治的基礎上推行以“一條鞭法”為核心的財政改革。
在官官相護盛行的封建官僚體係下,整頓吏治是件冒風險的事情,因為這會觸動各級官員的既得利益,遭到不小的抵製。張居正對此心知肚明,但他也明白,外部豪強兼並與內部官府舞弊,這兩股勢力的勾結是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弊源,想要有效打擊和約束不法權貴,必須從整頓吏治著手。張居正創製了“考成法”,以六部考察撫按、六科監察六部、內閣控製六科,層層製約、隨事考成,嚴格控製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計”之年,他都強調要把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專靠花言巧語謀取信任的官員列為“下考”,對於那些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盡行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