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吉林省林業資源存在的問題及管理對策研究
科研
作者:韓再超等
[摘 要] 根據吉林省目前林業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問題存在的原因,並提出相應的林業資源管理措施,為解決林業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為其產業的發展提供理論基礎。
[關鍵詞] 林業資源 問題 原因 措施
[中圖分類號] F326.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2-0107-02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眾生活水平、文化水平的提升,國家與社會越來越關注環境地保護、生態建設,也更加重視林業資源管理。吉林省位於中國東北地區的中部,是我國林業資源大省,森林覆蓋率達43.4%,部分地區甚至達70%以上,也是我國重點國有林區林木產品的生產基地,但其林業資源管理及林業經濟效益卻存在較多問題。
一、吉林省林業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1.過度追求經濟效益,超額采伐
目前,全國大多林區經營森林主要以盈利為目的,隻追求眼前利益,缺乏森林資源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意思,缺少規劃性的采伐,引起水土大麵積流失,降低了地方對洪澇災害的抵抗力。
2.林業資源質量逐年下降
由於逐年采伐,相關部門或盈利企業在補充樹苗育種方麵未能因地製宜,按照需求給予補充,導致林地資源質量下降,而相關依據林地而生長的野生植物和動物資源的也在不斷減少,造成大多數林業資源質量急劇下降。
3.林業資源管理不健全
林業資源管理集調查、統計、規劃、設計、管理、監測、采伐一體,由於大多數林業資源管理技術體係不健全,導致相關森林產權不清晰,易引起紛爭,同時科學管理手段落後,導致管理者對林業資源的了解半知不解。
4.缺乏管理的執法人員
林業資源的管理離不開執法人員,隻有加強建立執法隊伍,才能加強林業資源的監督體係建設。僅依靠資源管理技術,不能對違法人員執行相應懲罰,故建立執法隊伍,可與管理技術體係結合,更好的管理林業資源。
二、林業資源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欠缺對采伐限額的規劃管理,大規模的濫伐樹傷林;缺少對林業資源的科學管理體係,造成林業資源管理不到位,使得相關林業資源的監督體係落後,不能及時監督,及時上報惡意事件,導致林業資源的丟失和浪費;執法隊伍建設不健全,尤其是基層執法隊伍不足,需要及時給以補充,完善執法體係建設;林業經營者對資源保護的意識薄弱,並且相關林業資源的政策法規不完善,導致大多企業專研政策漏洞,違法違紀;林業人才培養不足,林業科研能力落後,相關技術引進不足,並且基層科研技術推廣存在較大困難;林業資源項目建設由於地方經濟財政支持不足,導致項目無法進行,對林業產業的發展具有阻礙。
三、加強林業資源管理的措施
1.長期造林與短期采伐相結合
限製采伐,避免林業資源過度采伐,建立長遠發展規劃,並在采伐後,適時補充樹種,維護生態平衡。同時因地製宜,根據環境氣候,栽培相應的具有一定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樹種,減少林業資源流失。
2.完善管理監督機製,建立健全執法隊伍
完善森林資源監測體係,保證林業資源的開采更加有序。根據現有的科學技術,可引進相關林業資源管理技術,建立相關資源數據庫,如代碼庫、地理空間數據庫、專業模塊數據庫等,收集相關林業資源信息,實現調查、統計、規劃、設計、管理、監測、采伐一體化,提高林業資源管理的效益。同時加強林業資源監督體係建設,並完善森林資源監測體係,依法治林,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建設,對毀林開荒和亂戰林地的行為進行嚴懲,減少林業資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