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柏拉圖的“洞穴理論”的一點思考
商業文化
作者:劉繼陽
作者簡介:劉繼陽(1978.8-),男,東北師範大學文學碩士在讀,講師,研究方向:文藝學。
摘要: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提出的“洞穴理論”把“善的理念”作為人類社會存在發展的動力和終極,是他的美學理論體係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他把理式作為最高存在,把“善的理念”作為建立“理想國”的基礎與目標,在他生活的時代是一個值得令人歡呼的偉大創舉。但今天我們必須認知到他的局限,更全麵和準確的闡釋人的生存與發展的基礎與終極意義,那就是人性的存在與發展。
關鍵詞:“洞穴理論”;理念;人性
柏拉圖在其對話錄《理想國》的第七卷中,提出了一個“洞穴”的隱喻。關於這個隱喻,筆者有如下思考:
一、對“洞穴理論”的理解:
我把這個隱喻的本體簡單概括成:影像——洞外的人與手偶——火光囚徒
可見,囚徒處在整個過程的最末端和最底部,他們隻是任人愚弄的對象。按照柏拉圖的說法,他們是有思考的能力的,但悲哀的是他們所能夠認知的並不是真正的最高的存在,而是經過加工演變形成的影像,於是他們便把這影像當成了真實。在洞穴中,被綁縛的他們永遠不會知道洞外的人的行為,更不可能認識作為一切的起點與終極的火光。他們能夠感知到的關於火光的有且隻有洞壁上的影像。
柏拉圖的這個隱喻還有一個部分,就是一個脫離桎梏的人曆經艱難見到了火光,而此時的他已經與原來的群體——洞穴中的囚徒——格格不入了,在舊友中,他已經是一個不能被接納甚至要被殺掉的另類。
柏拉圖在解釋這一隱喻時說:“……現在我們必須把這個比喻整個兒地應用到前麵講過的事情上去,把地穴囚室比喻可見世界,把火光比喻太陽的能力。如果你把從地穴到上麵世界並在上麵看見東西的上升過程和靈魂上升到可知世界的上升過程聯想起來,你就領會對了我的這一解釋了,既然你急於要聽我的解釋。至於這一解釋本身是不是對,這隻有神知道的。但是無論如何,我覺得,在可知世界中最後看見的,而且是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最後看見的東西乃是善的理念。我們一旦看見了它,就必定能得出下述結論:它的確就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確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見世界中創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決定性源泉;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見了善的理念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知,柏拉圖把“善的理念”作為一種本源,就象火光(用來喻太陽)對於囚徒一樣,它是人賴以走進理想國的終極理念。對於“善的理念”,柏拉圖解釋為:“它的確就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確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見世界中創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決定性源泉;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見了善的理念的。”
要擺脫現實的可知世界的愚弄,成為一個“理性”的人,就必須擺脫桎梏,向“善的理念”靠近,這是我們從柏拉圖的“洞穴”的隱喻中得到的結論。
二、關於“洞穴理論”的一點思考:
在這裏,我想把這個隱喻做如此理解:
所謂“善的理念”是柏拉圖賦予“火光”這一符號的所指。而真正決定著人的理性和人對“可知世界”的認識的,應該是人性本身。其實套用“洞穴理論”的形式我們可以生動地解釋這一觀點。“火光”即為人性,擺弄手偶的人便是能夠以自己的方式左右著“可知世界”的表現形式,洞壁上的影像則是展現在人們麵前的各種現實存在,洞穴中的囚徒無疑是被現實愚化並玩弄著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