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小姐的憤怒(1 / 2)

明軒是一個小混混,上個星期剛滿十八歲,他大部分時間都是無所事事地逛在大街上,當然還有一樣必要的工作要去做,就是和一群狐朋狗友去和中學收保護費。

俗話說的好,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談起明軒的身世的確有些悲慘。明軒家境本就不錯,母親是在煙草公司這個富得流油的地方當著出納,這個職位灰色收入之高想必大家也都清楚,父親在政府大院裏工作,是個主任,副處級,職權說小不小,說大不大。明軒十五歲那年奶奶去世,父親在官場廝混大半生其他東西沒學到,但政府官員的通病——迷信卻學全了。按明軒的想法,奶奶死了,火化場一把火燒了,整個骨灰盒放著奶奶的屍骨,隨便找個地方埋了就是,可明軒才一說出這句話,便被父親罵個半死,若不是看明軒已經長大,估計連將他揍成豬頭的心思都有了。父親硬是不知去哪找了個貌似“仙風道骨”的神棍,來個奶奶找了塊地。

悲劇從這發生了,安放完奶奶的屍骨後,父母帶著那個老神棍開車回來,卻發生了車禍,父親當場死亡,母親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那老神棍卻活下來了,得到這個消息時,明軒差點就想把那老神棍殺死。

由於明軒尚未成年,而爺爺尚在,故而父母留下的一筆頗為不菲的財產歸爺爺打理,本來明軒也沒多在意,反正那筆錢財已經夠他奢奢侈侈上完大學了。至於工作後嘛,明軒自然不急,他的學習在年級裏曆來是名列前茅,按照學校以往經曆來看,明軒考個清華北大卻也容易。連清華北大這樣的大學讀出來後都找不到一個不錯的工作的話,明軒也隻能說認命了。

老神棍身體好轉後,神神秘秘地跑來找明軒,告訴他,其實他的父母是為救他而亡的,所以他很感謝他的父母的救命之恩,將自己生平所找的一處大富大貴之地告訴明軒,希望能報答他父母的大恩,明軒一撇嘴拒絕了他。但那老神棍卻不死心,在明軒麵前吹得天花亂墜,最後無奈之下,明軒答應那老神棍將自己父母的骨灰交予他去安放在那什麼“大富大貴之地”,老神棍走的時候,還留給明軒了一本書,是道家修身的法訣,靈不靈誰也不知道,明軒照著練了三年,除了力氣比別人大些,打架能占不少便宜外,一點好處沒撈到,不過明軒還是繼續練下去,起碼打架能厲害不少嘛。至於老道士留下的一塊玉佩,明軒沒放在心上,那塊玉佩已經分成不知幾塊了,若非明軒一個開玉石店的同學的父親告訴明軒這塊玉值些錢,他早扔了。

誰知道明軒父母死後不久,明軒的叔叔,他老爹的三弟,做生意虧本了,被一群要債的追上門。爺爺也不知怎麼想的,私自挪用明軒父母留下的錢財幫叔叔還了債。過了兩年,爺爺也死了,叔叔卷著錢走了,都不理明軒死活。這樣一來,明軒便斷了經濟來源,那段時間當真是叫天不靈,叫地不應。兩個月後,明軒離開了學校,在外麵找了一份小工做著,每個月八百的工資,在這個西南邊疆的小城上倒也不錯。但明軒自小錦衣玉食,嬌生慣養,哪經受得住被別人呼來喝去這種苦楚,經常跑去酒吧喝酒,一來二去的便和當地的一些小混混交上了朋友,沒多久在他們的慫恿下,加入了他們的團隊,專找些中學生下手,收些保護費。偶爾還兼職做幾次小偷。在這群混蛋的教導下,明軒在兩年的時間裏成功由一個三好學生變為吃喝嫖賭的“四有”青年。

明軒打工的地方是個不錯的飯店,至少做出來飯菜很好吃,這天晚上七點左右,飯店裏來了個很靚的妞,穿著很華麗,明軒看見那妞時眼睛一亮,不是色狼發春,卻是看出這妞錢多,是個大肥羊。

一眼打量過去,這妞穿著一件粉紅色的無袖長裙,隨手提著一個黑色的女性提包,看她神色舉動,似乎不甚在意包裏的東西,那麼她的錢包肯定不會再那裏麵了,但這妞身上一個口袋都沒有,難道她把錢藏在胸罩或是內褲裏?明軒在腦中惡狠狠地想到。

正在這時,兩個穿著黑色西服的男子緊跟那妞走了進來,神態頗為恭敬,像是保鏢一類。明軒眼前一亮,這妞定是個有錢人家的千金小姐,不然便是大老板的二奶三奶之類,肥羊呀,大大的肥羊呀……

明軒立時臉掛笑容,邁著革命的步伐,迎上三人,悄悄走進一位保鏢身邊,躬身道:“小姐,歡迎光臨,請問三位吃點什麼?”這是明軒的手段,這年頭說誰是小姐,那便是侮辱人了,他便是要讓這妞生氣,吸引那兩個保鏢的注意力,趁機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