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貝克漢姆宅(下)(1 / 3)

“我給你做玩伴要不要?你應該沒有玩伴吧?”丹尼爾想起史密斯之前說的話,轉頭說道“前提是,我要讀書識字,不管誰教我,每天要有固定的時間讓我學習。”

“當我玩伴?”史密斯稍稍思考後,道“那些人都玩膩了,一聽到我出門,跑得連影子都不見;你還敢當我的玩伴?好吧,我可以找人教你識字,你當我玩伴,不許後悔。”說完,騎著火火走進後院。

看著火火粗壯的四肢向前邁進,無意中看見地麵上一個個塌陷的腳印,竟然和火火的四肢一個樣;一個個塌陷的腳印足有一英寸深,可想而知火火有多變態。想到以後要被史密斯和火火一起對付,他似乎後悔自己的決定。再回憶不久前的情景,火火的火焰把自己燒得如同炭黑,所有人聽到這少年的行蹤已經不見人影,使他更加堅定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有種轉身離去的想法。可想一想,即將可以讀書識字,不再受餓肚子的痛苦。他吸一口氣,大膽的邁開腳步,跟著少年走進貝克漢姆宅。

史密斯走到後院,跳到地上,讓下人把火火看好。領著丹尼爾繞回前院的迎客廳。

走進迎客廳,一個滿臉長須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舉著一個裝滿葡萄酒的酒杯放在鼻子下十分享受的嗅著,兩名婢女在他身後給他捶背。

此人正是史密斯的爹,格雷·貝克漢姆。

史密斯走到格雷麵前,指著丹尼爾道“爹,這人說給我當玩伴,不過要教他讀書識字。你快把老師給叫過來教他讀書識字。”

格雷喝了一口酒,上下打量了丹尼爾一番,又看著史密斯,道“平時教你讀書,你不讀;別人想讀書,你倒要我把老師請來。我的錢是搶來的嗎?為一個無關的人花那麼多錢,這是我格雷嗎?”

“你的錢根本就是搶來的。”史密斯低頭無聲的說了一句,嬉皮笑臉的走到格雷身後,向一名婢女揮了揮手,讓她退下,兩個比丹尼爾粗大不了多少的拳頭在格雷的背上一下又一下得錘打。道“爹,你家財萬貫,火火都買得起,怎麼沒錢把那老頭叫來教書?快啦,就算為了我,也要把那老師叫過來教書。”

“你就隻知道玩。”格雷讓史密斯走到身前,道“如果你也用心讀書識字,我就讓人去把老師給請過來。怎麼樣?”

雖然和史密斯隻有短短十多分鍾的相處,不過這短短的時間,多少知道史密斯是個遊手好閑、專門找別人麻煩為樂趣的少爺;他會靜下心讀書?丹尼爾生怕不能讀書識字,但自己在這裏什麼都不是。臉色變得有點難看,用祈求的眼神望著史密斯,求他妥協。

史密斯這種人,一天到晚隻知道玩。要他讀一小時的書,還不如讓他砍一天的柴。格雷極溺愛他,為了他,靠許多關係,花了五百多枚金幣買下火火這頭二級魔獸。單單事火火已經讓整個小鎮不得安寧,若費盡家裏所有財產買一頭四級魔獸,恐怕整個俄斯鎮已經變成廢墟。

鎮民聽到自己走出門的消息便逃得無影無蹤,比見幽靈還恐怖,早已覺得無趣;好不容易有人願意陪自己玩,就算花點時間讀書也無所謂。兩顆眼珠子機靈的打轉,心想“到時候讓老師隻教他一個,我把老師一塊捉弄。”偷偷一笑,“爹,沒問題,我一定好好的讀書。你不是說兩年後要我到國都的學院學習魔法嗎?現在不讀書識字,到了那裏,對著深奧的文字,看不懂怎麼辦?你說對不對?況且我的願望是成為一個厲害的魔法師誒。”

丹尼爾聽到“魔法”二字,愣了一下。他不懂魔法是什麼,雖然他感受過魔法的威力,卻沒見過魔法是什麼樣子的,聽到名字,隻覺得是很厲害的東西;他以為是像史密斯這樣的大少爺才有錢買回來玩的。

格雷一眼都不看史密斯,淡然道“得了,就你那性子我還不清楚?何況你想當魔法師,還當不成。別人魔法師可是萬中無一,你看你那樣子,有成為魔法師的資質嗎……來人啊,把筆和紙拿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