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天錦悠悠睡著,絮櫻便起身去了外麵,一想到那個女人握著他的手,那個人就該受到處分啊,更何況天錦是見了她才暈倒的,這口氣不能不出。絮櫻帶著龐秀去了小後院的柴房,封敏頭上的血已經幹涸了,一身白色錦衣染了鮮血,看起來甚是可怕,一點都沒有大家小姐的風範了,看起來狼狽之極。看到絮櫻進來,封敏是不得已爬起來給絮櫻行起禮來,“王爺萬安!”封敏也是近年才入朝堂的,而遙王已經離秀都三年了,所以她還不曾見過鳳秀第一王爺。沒想到現下發展成這個形勢,本來她隻是想追回昔日舊愛而已,卻不想一年未到,物是人非,眼下指不定這王爺要怎麼對付自己呢。
絮櫻高高在上的注視著封敏,無形中的威壓讓封敏瞬間覺得自己矮人一等,低下頭俯首稱小,這個遙王可是掌握著生殺大權,她即使被愛情衝昏頭腦,也不會拿性命去博。“王爺,下臣並不知道三公子如今的身份,要是知三公子是王爺的人,下臣定不會單獨約見,下臣有罪,下臣該死。”封敏平時人品還可以,長的比男人不差,是個高個子,絮櫻在她麵前顯得有點矮小,但是此番她跪著,卻顯不出來了,其實她也算禮讓親友,厚待鄉鄰,在軍中是個盡了本分的將領,就這樣一個人,單看這條件,算是能做錦兒的舊識,但也僅僅是舊識而已,從她現在的表現就可以完全否定了她不配擁有錦兒。
“今日之事,我就不作追究,錦兒此生都是本王的王夫,下次若在遇到,封統領還是行王夫之禮。”封敏等待著遙王怎麼處置她,卻想不到等到的是這麼一句話,看絮櫻冷冷的說完,封敏趕緊跪首謝恩,“謝遙王不殺之恩,下臣謹記於心。”聽到封敏的回答,絮櫻沒了後顧之憂,不是因為封敏的話多麼有用,而是她對錦兒的心,並沒有自己那番情重,在性命和家族利益之前,她還是選擇放棄了他,這樣就說明,她根本不是自己的對手,根本不足為慮,因為她鳳秀絮櫻敢用命去求的月蘭天錦的愛,試問封敏敢嗎?即使她不是王爺,隻是一屆庶民,她對他的那份情誼也像是上天注定好了的,一去收不回。
絮櫻示意龐秀放了她,哈哈大笑的走了出去,這事便算了了。接下來二日,絮櫻也隻是在府上侯爺的書房處理了一些公事,其餘時間,便是陪著天錦。在府裏過了二日閑暇時間,絮櫻不得不準備啟程回秀都,她不回去親自準備婚禮,與天錦廝混在一起,是會影響了天錦的名聲的。鳳秀國開國時有個儲君,與丞相小公子定親後,常常出入丞相府內,還未到大婚之日,便懷有五個月身孕,是以瞞不住眾人,結婚之日,儲君太女被其他皇女嘲笑,醉酒之際拔劍殺死了正夫和未出生的孩兒,當時女皇震怒,扁了太女之位,降為庶人。從此鳳秀國就有禮法規定,新夫不得在婚前約見妻主,更不準朝夕相處,否則是要處以刑罰的,並且名聲便壞了,落下了勾引妻主,不守男訓之罵名。但此項法律隻用於正夫,那些本來就沒有身份的小侍,哪裏還有好名聲呢。
其實絮櫻不用如此做,但是她總想給天錦最好的,於是不管多麼不想離開天錦還是啟程回秀都,讓天錦做個名副其實的新嫁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