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藍初夏,在我十歲之前,我生活的很快樂,很無憂無慮和普通的學生沒有什麼區別。當時的我很任性,和別的孩子一樣,向父母撒嬌、哭鬧。可是現在這一切的一切都成了回憶永遠都不回出現了。
因為在我過十歲生日的時候,我要買一個新書包,當時天已經很晚了,爸爸說:“初夏乖啊,爸爸明天帶你去買好不好?”
“不!我不!”我任性的對爸爸吼道。
爸爸對我沒轍了,隻好騎著自行車幫我買書包。可是卻再也沒有回來····第二天新聞上報道:昨夜,xx路發生一起車禍,死者臨死前還拿著一個書包·······然後是死者的招片,爸爸!是爸爸!沒多久警察來到了家,是叫媽媽簽死亡通知,就走了。
我哭了,哭的很傷心,不停的喊著爸爸。媽媽本就心情不好,被我這麼一哭一鬧,更是生氣,打了我一巴掌,這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我哭的更厲害了,淚水怎麼止也止不住,我發了瘋一樣衝出家門。
跑到的一個公園,那是爸爸每周六都會帶我來玩的地方,看著這熟悉的地方,和爸爸相處的一幕幕都在我眼前閃現出來了。淚水像短線的珠子一般不停的灑落下來。
良久,我終於哭夠了,靜下心來想了一想,如果我不讓爸爸出去爸爸是不是就不會有事?如果我不要書包爸爸是不是就不回死?都是我的錯!都是我害死了爸爸!我剛剛收住的眼淚在次湧了出來。
這時,一個小女孩來到了我的身邊,拿著棒棒糖笑著對我說:“姐姐!不要哭哦!媽媽說小孩子哭了會變醜的,你是不是因為沒有幫幫糖吃才哭的?我的給你吧!”
說著還把手裏的棒棒糖塞到了我的手裏,生怕我不要似的,跑走了。她的笑容像一束陽光一樣照到了我的心中,使我冰冷的心得到了絲絲溫暖。
後來我默默的關注著這個女孩,和她成為了朋友,每一次聽到她笑嘻嘻的衝我叫姐姐的時候,不管我多麼不開心都會露出笑臉,但是好景不長,半年之後他們搬家了,小女孩臨走時送給了我一個狼牙項鏈,說:“姐姐,想我的時候可以看這個項鏈,就像見到我一樣。還有啊,姐姐,媽媽說,‘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都不能流眼淚,咬咬牙就過去了’所以姐姐以後都不許哭哦!”說完,她就做著車離開這個地方。
然而她話卻永遠留在了我的心裏,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都不能流眼淚,我做到了,可是她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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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自從父親死後,也消沉了一段時間,開始給別人當小三的生活,她以為我什麼的都不懂,看到她每天打扮的濃妝豔抹,又偶爾帶幾個肥頭大耳的人帶回家,晚上還發出那樣的聲音!就算我再小也明白了。
也不知怎麼了,這件事被學習裏的人知道了,我一進學校就四處聽到嘀咕的聲音:
“唉!她媽媽就是給別人當小三的!"
“是啊!真不要臉!”
········
自此以後,每一次我都會聽到這種聲音,那些人的眼神讓我討厭!
大概這種生活持續了兩年,母親居然要嫁入豪門!而且婚禮就在後天舉行,我聽到消息後很震驚。
但是雖然母親成了豪門太太,但是我任就是住在父親買的這所房子裏,除了每個月會寄來生活費意外,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她了。
也不知怎麼了,有一次,那個母親所加的人的女兒找到我了,而且沒隔固定的世界都會來這裏羞辱我一次,我沒有說什麼,因為我已經麻木了,可是那個女孩也就是陳敏居然變本加厲,一旦惹她不開心了就找人打我,不管打得多麼痛我都沒有哭,而是默默的忍受著。
後來我考上了英帝,陳敏卻落榜了,她知道後又來打我,這時我遇上了天晴,做了一個讓我改變一生的絕對。
作者的話————————————————————————————————————————————————————————————————————————————————————————
咳咳,一不小心寫的有點虐了啊~不要見怪啊!番外嘛!與正文沒多大關係,前麵這幾篇都是人物以前生活的一個小縮寫,想了解的可以看看。後麵的話就不是了。有虐有寵一切都是隨意寫的。
感謝有七位親收藏此文!愛你們哦!額···今天先就更這一篇番外好了。落雪開新坑了,歡迎來看文哦!是另一個風格不疼的文,支持一下吧!書名:《爆笑千金》作者:落雪春報類型:玄幻、爆笑、穿越不喜歡的就算了。不過作者有感情強迫症,絕對一對一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