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車牌拍賣,違反拍賣法?
觀察
近日有媒體曝光,因為每月私車牌照拍賣,上海國拍中心賺得缽滿盆滿。根據規定,參與拍牌每人每次不管是否拍中,都要交100元手續費,而最近一次共有超過15萬人拍牌。以此計算,一年12個月就是1.8億元。然而,很多人因為網絡堵塞等原因無法參與出價,指責車牌拍賣違反了拍賣法。
車牌拍賣為何被指違反拍賣法?
劉桂明
上海私家車牌照拍賣製度實施以來一直備受爭議,要求取消之聲也不絕於耳。當然,這是一個需要從立法層麵解決的宏觀製度設計問題。微觀現實問題是,當下的私家車牌照拍賣為什麼會怨聲載道?為什麼被指責為違反《拍賣法》?在我看來,此次牌照拍賣之所以備受指責,是因為三大現實問題始終沒有解決。
一是獨家壟斷與公平競爭。自1992年上海實施牌照拍賣開始,上海國拍中心就一直負責拍標。不管是政府授權還是企業競爭所得,20多年來始終由一家企業獨家負責此項職能,顯然存有壟斷之嫌。
二是程序公開與信息透明。從競價程序可以看出,消費者開始是“叫不上去”,到最後時間又“叫不出去”。如此一來,自然而然就引出了上海牌照拍賣中的灰色產業鏈。因為大家都集中到最後兩分鍾出價,實際上更多是拚網速和設備,於是就導致了很多輔助軟件、自動化拍賣軟件以及各類代牌黃牛的應運而生。
三是管理水平與服務能力。國拍中心每年收入高達近2億元。但是,對消費者又提供了什麼服務呢?其管理水平體現在哪裏呢?
如何規範公權力的運行,遵循法定程序的公開公正原則,應當是我們所有公權力部門乃至獲得公權力授權的單位應當認真思考的問題。否則,就像上海律師協會公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吳東律師所指出的那樣:“這根本不是拍賣,拍賣公司收了拍賣費,卻沒有提供相應服務,這跟騙錢沒什麼兩樣。”對我們法律人來講,上海國拍所引出的問題是,他們適用的是家法還是國法?誰來解決?如何解決?
上海車牌拍賣還有兩個疑問待解
周義興
不用懷疑,鑒於上海私車牌照供需矛盾與價格漲勢,上海車牌拍賣的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提升拍賣中標率與抑製車牌拍賣價格過快上漲的作用。不過與此同時筆者還認為,上海有關管理部門還應就與車牌拍賣相關的幾個疑問對社會公開作出解答才是。
首先是與車牌拍賣有關的法律問題,或許了解我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人都知道,按照該法第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隻有設定一年臨時行政許可的權限。而一年臨時行政許可期滿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製定地方性法規。可現在的情況是,我國《行政許可法》早在2004年7月就已經生效,現在也已是2014年,而上海的私牌拍賣在過去這麼多年時間裏,上海相關政府部門卻沒有向地方本級人大提交立法申請,而是繼續實行私牌拍賣製度。所以在此情況下,或許有包括筆者在內公眾就此很想問一句:上海相關管理部門是不是應該就此“合法性”疑問向社會作出公開解釋?
還有承擔車牌拍賣的公司選擇問題。個人參與上海私牌拍賣在購買標書時付100元手續費,這筆經濟利益相當巨大且可觀。可現在的事實是,上海有關部門並沒有通過公開、市場競爭辦法來選擇拍賣公司,而卻是以“唯一”、“指定”方式確定由上海國際商品拍賣公司來承擔私牌拍賣活動。應該說,這樣的行政“指定”,不但不符合“市場問題應交由市場來解決”的經濟常識,而且就行政與市場關係及市場公平原則衡量,顯然也缺乏應有的合理性與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