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特殊車輛作業事故是否適用交強險(1 / 1)

特殊車輛作業事故是否適用交強險

微案

江西李先生:我一朋友在建築工地工作,經過一正在作業的輸送混凝土的水泥泵車旁時,被該泵車管道打到頭部。由於泵車並不是正在行駛中的機動車輛,那我朋友為此受傷的傷殘賠償費用還能否適用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第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製性責任保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機動車”的定義,“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顯然用於特定作業的特種車輛適用於交強險,用於輸送管理的車輛亦適用。且車輛的特殊性決定了其除了在行駛過程中可能發生事故外,由於其特殊用途在特定的作業過程中亦容易發生事故。雖然,機動車交通事故通常是指機動車在行駛狀態下發生的事故,但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比照適用該條例”。因此,該車所屬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