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三個環節做好辦案風險評估預警
檢訊
作者:王慶學 陳力
近年來,黑龍江省孫吳縣檢察院在規範執法專項整治工作中,充分發揮案管中心集中管控作用,狠抓案前、案中、案後三個環節,提高執法辦案風險應對和處置能力。
一是案前受理環節建立多渠道風險信息預警機製。建立風險信息共享機製,與偵查監督、公訴、民行、監所、職務犯罪偵查等部門的聯係溝通,及時了解案件潛在的風險,提出預警,引起案件承辦人、院領導的重視,提早製定處置預案;建立主動發現風險信息機製,重要是對涉案人數多、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案件,或當事人對案件處理不理解以及被害人沒有得到賠償等易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即向案件承辦部門發出風險警示;建立多渠道風險信息收集機製,加強與政法委、公安、信訪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將風險預警向前延伸。加強與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廣泛收集各種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將風險預警向外延伸。
二是案中審查環節做好跟蹤預警和監督檢查。該院案管中心充分運用統一業務應用軟件平台的預警功能,對案件審查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監督,防止超期羈押和超期辦案。同時,加強對各業務部門落實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處置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監督,要求對每一個案件都要進行風險評估,發現執法辦案風險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認真研究解決,將風險和隱患消滅在初始狀態。
三是案件辦結後做好執法辦案風險評查總結。該院在案件質量評查中增加執法辦案風險評估的評查項目,評查承辦人是否對案件進行了風險評估,評估風險點的選擇是否正確,風險等級的判斷是否準確,風險處置方案是否有效,風險排除是否及時,是否還存在風險等,並進行辦案風險等級評估。如發現存有潛在的辦案風險,再次啟動辦案風險預警,報院領導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風險處置。
今年初以來,該院共征求到執法辦案方麵的意見建議5條,向辦案部門發出口頭預警3次,進行流程監控1次,及時化解了執法辦案風險。在今年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1處辦案風險,提出預警,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