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走......求你了......”
第一次被男人這樣抱著,還是在床上,王朝全身都僵住了。他就那樣由著沈暮的臉在自己背後摩挲著,嘴裏嘟嘟囔囔的說著那些胡話。
“親愛的......你胖了......你說過我變胖了就不要我了......這麼多年我都沒敢多長一斤肉......嘿嘿......不過......你變成什麼樣子我都喜歡......”
聽到那肉麻的情話,王朝的第一反應竟不是惡心,而是有點羨慕那個被沈暮稱作親愛的那個人。愛一個人的滋味,很美好吧。自從離開那個家,他就再也不知道愛是什麼味道。若不是那次風流過後的意外懷孕,他或許根本不會結婚。
靠,想什麼呢!王朝回過神來,發現背後的聲音越來越模糊,越來越微弱。沈暮就這樣抱著他睡著了。王朝不敢動,生怕一動又把他吵醒。直到身後響起了呼嚕聲,他這才小心翼翼的起了身,揉了揉被壓麻了的胳膊,回過身來給沈暮蓋被子。
望著那張恬靜而又俊美的臉,王朝愣了一下。從來沒有這樣仔細的看過這個男人,原來他不出聲的時候,竟然這麼好看。劍一樣的眉毛,細長的眼睛閉著,把那到處放電的目光遮了起來。鼻梁高挺,嘴唇飽滿紅潤,刀削般的下巴讓他的側臉更加完美。一條細的幾乎看不見的銀色項鏈掛在脖子上,掛在項鏈上的銀色戒指從領子裏掉了出來。淡淡的胡渣,突出的喉結,和白色衣領深處隱約露出的麥色肌肉,盡顯男人的味道。
王朝的目光不自禁的下移,想起沈暮那句摸得我都硬了,就又忍不住想笑。
他對男人沒興趣,也不懂男人之間的曖昧。但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看見美好的東西,誰都忍不住多看兩眼,何況沈暮不隻是養眼,而且有能力,還有一個讓人豔羨的脾性。雖然有點不要臉,有點賤,但是活的灑脫自在,活的沒有羈絆。這恰恰都是王朝最欠缺,也是最渴慕的。王朝知道,他永遠不能擁有沈暮這樣的人生。因為他們的命運不同,使命不同。有時候,人一出生,就幾乎決定了這一生的道路。這也許就是所謂的宿命吧。
王朝抬手看了看表,發現已經過了十二點。他突然想起家裏的門禁,連忙給王廷打電話。這麼晚了,應該回去了吧。
王廷坐在車裏,看著忽明忽暗的手機屏幕,不知道該不該接。當他想接的時候,手機已經不響了。
王朝起身準備離開,卻被迷迷糊糊的沈暮扯住了胳膊。
“別走……”
喝這麼醉,睡眠竟然這麼淺。王朝皺了皺眉頭。
既然都過了時間,索性就不回去了。他掏出手機給王廷發了個短信,然後對沈暮說去洗澡,這才把那隻手給摳開。
沈暮露出一個迷迷瞪瞪的笑容,然後翻了個身又睡了。
王廷捏著手機,望著屏幕上那幾個字,整個身體裏的血液都凝固了。
“今晚有事不回去了,你告訴家裏一聲。”
王廷就在樓下的車裏抽了一夜的煙。沒有人知道他這一夜是怎麼熬過來的。自殺的那天,他都沒有這麼絕望。不,現在的他不僅僅是絕望,還有震驚。他怎麼也想不到,他最敬重的哥哥,竟然睡了他最愛的男人。
他知道,他們或許根本不清楚事實。隻是陰差陽錯走在一起,也可能王朝也不過是沈暮的一個玩伴而已。可是他還是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五年來,他逃出了沈暮的世界,險些付出生命的代價。那種萬念俱灰的感覺這一輩子他都不會遺忘。
可是,他怎麼都沒有想到,過了那麼久,再遇上那個人,他還是無法自已。那顆心好像不是為自己而生的一樣,絲毫不受自己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