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1 / 2)

淺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社保觀察

作者:朱亞梅

摘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險中的一大險種,也是一項可以解決城鄉居民養老問題的惠民工程。然而在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進程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係列的問題。本文主要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相關的措施。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社會保障問題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 外出務工人員征收保費難,個人檔案建立難。近年來農村經濟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農村產生了一大批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人員逐年增加。同時,隨著近幾年竹山縣水電產業迅猛發展,移民搬遷戶數量急劇增加,以及人多地少等因素,導致該縣外出務工人員較其他縣市要多。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必須要個人繳費,個人資料齊全才能參保,而這類群體遠在他鄉是無法保障的,難免影響此項工作全麵開展。

2 部分農戶繳費困難。雖然國家實施了扶貧攻堅計劃,但仍然有不少困難戶、低保戶。城鄉居民養老保費按政策規定一年最低繳納100元就可以參入,但部分農戶仍然感到交費困難。

3 年輕人參保積極性不高。按照政策,年滿16-59周歲,均由本人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許多年輕人認為自己還年輕,早參保晚參保一個樣,等到年歲大了再參保也不遲;有的人甚至認為,自己即使不參保,到了60周歲,國家發給的基礎養老金也少不了;有的年輕小姑娘認為,自己將來到了婆家所在地再參加,現在參保了將來轉接手續麻煩。

4 部分人員持觀望態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一項新型的惠農政策,政府雖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就有關政策和養老保險業務知識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宣傳,但依然有部分人對政策持懷疑態度,認為將來政策變了,不僅享受不到國家發給的基礎養老待遇,甚至連自己的“老本”也會“石沉大海”,導致他們參保積極性差。

5 村幹部工作精力不足和綜合素質低。村幹部是處於基層的行政管理末梢。近年來,隨著農村綜合配套改革的深入推進,村幹部人數在逐步精簡,相反隨著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不斷出台,工作頭緒越來越多,工作任務有增無減,造成村幹部精力多方分散,往往是顧此失彼。另外,個別村幹部素質低,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少數農戶因此對村幹部產生抵觸情緒而不願參保。

6 部分政策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定政府組織引導,鼓勵農戶積極自願參保,繳費年限不低於15年,同時也可以補繳等一係列政策,這樣就有人鑽國家政策空子,影響了參保率。政策還規定,隻能補繳,不得提前繳費,有的人因工作忙或遠在外地,為了方便自己想一次性交足15年,而根據政策規定不得提前繳納,隻能補繳,這樣也導致部分人認為政策製定得過於機械,影響了參保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