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巡檢司(1 / 2)

其實方雲的辦法很簡單,以前政務廳是怎麼控製文登縣的,現在就怎麼去控製其他州縣,巡警局的製度雖然不能用,不過各州縣都有一個和巡警局功能相同的衙門——巡檢司。

根據《大明會典》及各地方誌的記載,明代大多數州縣不僅設有巡檢司,而且在許多州縣內還設有多處巡檢司。在明朝巡檢司已經製度化、規範化。

巡檢司主要負責稽查往來行人,打擊走私,緝捕盜賊,正好可以配稅務司打擊走私商人。

另外巡檢司可以統帥部分弓兵,當然這個弓兵可不是弓箭兵,而是從當地農民中僉點的士兵,通俗來講就是民兵。

而最關鍵的一點是,巡檢司具有軍事武裝性質,卻屬於地方行政轄屬。弓兵乃地方性武裝力量,巡檢司則是地方性軍事機構。

而巡撫他們就是地方最高一級的行政單位了,完全有權利任命巡檢,孫元化不插手,王永民就是巡撫衙門最大的官了,他完全可以以巡撫衙門的命令向各縣發布命令。

“我會出破虜軍那邊調一批人手給你,到時候你就會把他們任命各縣的巡檢和副巡檢,我會讓方大山派人配合你。

巡檢司編製在一百人到兩百人之間,視各縣的具體情況而定。武器方麵呢,就暫時先以刀槍等冷兵器為主,等兵工廠的產量空出來,在給他們換裝。

還有巡檢司士兵的俸祿就由稅務司負責,隻要把巡檢司控製在我們手裏,各縣反對勢力就翻不了天。”

稅務司負責管錢,巡檢司負責武力,一個州縣經濟和武力都被方雲掌握了,就算還無法徹底架空州縣的官員,但卻能讓方雲的命令在各縣暢通無阻,而這對方雲來說就足夠了。

派破虜軍軍官去擔任巡檢司的巡檢和副巡檢,一是他們都是打過仗,見血的士兵,又有他和王永民在背後撐腰,到了地方上之後,才能頂住知州知縣等地方官的壓力。

第二是方雲還沒有想好要把巡檢司歸屬於軍事係統還是行政係統,眼下大明還比較亂,地方官府沒有一點武力在手的話,很多事還真的無從下手。而且方雲自己的身份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不管是參將還是總兵,都沒有權力幹涉地方官府的權力。這就讓方雲無法名正言順地對各州各縣下手。讓破虜軍的軍官當巡檢,等於是讓巡檢司歸屬破虜軍和王永民雙重領導。

其實方雲也感覺這樣很麻煩,每次隨著身份地位發生變化,就得對自己內部進行大調整,如果不是考慮到時機還不夠成熟,方雲好幾次都想自己拉隊伍單幹了,這樣所有的事情就都有自己說了算,多好!

隻要不明著造反,給崇禎和大明朝廷留一塊遮羞布,就算把登州和萊州直接占了,朝廷難道真的還能不顧一切地來圍剿自己嗎,而且就算是朝廷要玩真的,方雲也不怕,現在破虜軍已經擴充到兩萬多人,而且有槍有炮,隻要在訓練三五個月,等裝備到位了之後,就算朝廷調十萬邊軍來圍剿,方雲也有把握把他們擊退。

“大人的意思我明白了,我稍後馬上就去辦。有方大山的配合,各地的官員就算有所不滿也不敢輕舉妄動,隻要等大人派出去的破虜軍軍官徹底掌握了各地的巡檢司,登州府就徹底掌握在我們手裏了。”

王永民覺得方雲的這個辦法非常好,這樣不僅能夠保證稅務司順利運轉,而且還能加強對各縣的控製力度。

事關錢和權的事情都是大事,方雲和王永民都不願意浪費時間,兩人商議完畢之後,就立刻開始分頭行動了,王永民負責草擬任命書,方雲負責去破虜軍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