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二本是濟南府城西大街的一個潑皮無賴,自小就家道中落,可以說是家徒四壁來形容,可是自打他加入聖言堂成為一個教民後,家道突然間就有了起色。
說起刁二成為一個教民還的從一起官司說起,他住的那條街上有一個士紳王員外,王員外的兒子一天多喝了點酒,調戲了一個教民的媳婦。
結果被教民告到了神父那裏,神父出頭將官司給打贏了,王員外拉著兒子給那個教民賠罪擺酒,當時他就在場。
這個事情對他的衝擊很大,他雖然在街麵上因為好勇鬥狠,不大不小也算是一個小人物,但要是對上王員外,那是連個渣都不算。
可一個小小的教民竟然能夠叫王員外低頭,使得他對教民的身份充滿了好奇感。
想成為教民就需要到會堂去聽教士講教義和參加彌撒,會堂要求教民每天要三次到教堂聆聽主的教誨,但這些對於他來說都不是問題,他最富有的就是時間。
一來二去的他也混成了一個教民,這時候他發現教民的身份另一個用途,就是官府都害怕洋人,特別是洋神父,而自己成為教民後,身份和地位也發生了變化。
隻要自己能夠將教士請到公堂之上幫助自己打官司,那麼不管自己犯了多大的事情,官府都會判決自己勝訴,反而要求受害者給自己擺酒賠罪。
人的膽子是一點點練大的,開始的時候他也不敢太招搖,隻敢對一些外地人下手,碰個瓷,打打賴什麼的敲詐點銀兩,隻要是一告官,那麼他就跑到教士那裏裝模作樣的哭訴一番,教士受不了隻好幫他出頭去官府那裏打官司,結果就是告的人反過來要給他賠罪。
後來膽子越來越大,你說什麼搞點事占人家房子了,看人家買賣好強行入股了,吃個飯喝個酒不給錢了在他眼裏漸漸的就不是什麼事了。
當然了,教會那裏他也會維護好的,多多少少的每次捐點銀兩給教會什麼的,他都會辦的漂漂亮亮的,漸漸的他在教會裏也混出點名頭出來。
可是十多天前,他被人打了,還是在教堂的門口被人打了。
這口氣如何能咽下,直接找到了主教大人幫忙出頭,把那兩個打人的給關了起來,最後敲詐了一千兩銀子,捎帶著今天擺酒給自己賠罪。
當時他也沒想到能敲詐到這麼多的銀子,主要是聽一個在當鋪裏當夥計的教民說,打他的那個人主家很有錢,竟然把當鋪裏的存貨都掃空了,這樣的大魚怎麼能放過,所以就狠狠的咬了一口,沒想到還真成了,現在八百兩的銀票已經到手了,另外的二百兩捐給了教會。
在教堂裏做完彌撒都快中午了,刁二就招呼著自己熟悉的教友們,一起早點到濟南府最大的飯館,清風樓去吃擺的酒席。
這個人吧可以說是,人以群分,物以類聚,烏龜找王八,臭魚找爛蝦。
真正的教民是不會摻和這事的,因為他這麼做是跟教義是違背的,真正的教民以他們為恥,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從來不跟他們在一起。
跟他一起去的人大部分都是跟他一樣的,流氓,地痞,甚至強盜什麼的社會殘渣,他們因為經常幹這種事情,不是今天你敲詐了一個受害者,讓他擺酒賠罪,就是我今天敲詐了一個讓受害者擺酒賠罪,漸漸地就形成了一個小圈子。
但是今天這個擺酒的場麵比較大,人家可是說了要擺流水席,這去少了怎麼可以,所以刁二就早早的跟大家打了招呼,更是叫了不少其他教堂的教眾一起過去吃酒。
這個擺酒賠罪不是吃吃喝喝就可以的,刁二要早早的過去,監督賠罪的人給所有參加酒席的教眾們磕頭賠罪,甚至在磕頭的時候還要喊兩聲狗叫,好好羞辱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