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絲襪(1 / 2)

轉過天來,高鴻升跟毛瑟的會談又進行了一次,這次主要是輕機槍和彈匣、彈鏈、彈鼓、彈盤的專利問題。

千萬不要小瞧的專利,在當時的西方生活專利生產就已經開始盛行,並且在專利問題上已經有了現代的專利的影子,並且在當時專利授權生產已經是十分普遍的事情。

當時的資本家沒有什麼國家的地域概念,資本是淩駕於國家之上的一種自由產物,任何國家都不能幹涉資本的運作,更是不能破壞資本的權威性,因為資本掌握在當時的權貴手中,而這些人聚攏在一起形成一個他們才能進入的圈子,大家在這個圈子裏玩資本的遊戲,那麼專利就是維持這個圈子穩定性的一個主要規則,大家都要遵守的一個基本規則。

專利這個東西對於刺激發明創造科技進步來說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但是專利這個東西又變相的限製了科技的普及,使得壟斷經濟得以形成,壟斷簡單點來說就是專利壟斷,這點越到後世越明顯。

其實輕機槍的概念在一戰前是沒有的,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動步槍的觀念來命名,直到一戰開始才有了輕機槍的概念,麥德森輕機槍是第一種大量列裝的輕機槍和裝備時間最長的輕機槍,直到二零零九年巴西的警方依然在使用麥德森輕機槍來緝毒。

對比中國人最熟悉的捷克ZB-26型輕機槍來說,麥德森輕機槍除了結構複雜點價格高外,基本上可以媲美捷克輕機槍,但是麥德森使用的是三十二發的彈匣,捷克才使用二十發的彈匣,從火力的持續性上來說比不上麥德森輕機槍。

中國曾經想要生產麥德森輕機槍,可惜的是所有的生產設備和圖紙在運輸的途中被鬼子給炸毀在了滇緬公路上,不過相對於捷克式輕機槍的簡單構造來說,麥德森結構要複雜的多,生產的精度也要高很多,十分懷疑在當時的中國是否能生產出來,但是麥德森輕機槍雖然公差要求小,結構複雜、製造精良,但是它也經過了一戰泥濘的戰壕戰洗禮和俄羅斯嚴寒的考驗,充分顯示了它卓越的環境適宜性。

麥德森輕機槍的專利是在一九零零年前後才申請下來的,不過高鴻升提前了三年就把整個麥德森輕機槍的所有專利都申請了下來,而毛瑟也看好了這款相當不錯的自動步槍,所有第二天就急急忙忙的找高鴻升談關於毛瑟兵工廠生產銷售的問題。

不過高鴻升跟毛瑟的理念不同,結果第二天的談判無疾而終,主要是高鴻升想用自己的專利換取毛瑟步槍和毛瑟手槍的專利,也就是毛瑟想要使用他的專利來進行生產和銷售產品,就必須允許他同樣可以生產銷售毛瑟步槍和毛瑟手槍。

這可不是隻許高鴻升在中國生產銷售毛瑟步槍和手槍,而是高鴻升可以掛牌滿世界的銷售毛瑟步槍和手槍,這個要求毛瑟那是死活都不答應。

最後在第三天雙方達成了互相授權銷售的方式來進行合作,也就是高鴻升授權毛瑟兵工廠可以使用自己的專利進行生產和銷售,但是毛瑟兵工廠必須要根據每一種產品的銷售價給付高鴻升百分之五的授權費。

而高鴻升同樣要是生產和銷售毛瑟步槍或者毛瑟手槍,也同樣要交納百分之五的授權費給毛瑟兵工廠,隻是高鴻升的銷售地隻允許在亞洲、非洲、美洲銷售,當然了高鴻升同時也獲得了毛瑟兵工廠所有產品的銷售權,這裏麵就有相當大的油水了。

由於雙方生產力上的不對等,高鴻升感覺自己吃虧了,就訛詐了毛瑟全套的毛瑟步槍和毛瑟手槍的工藝圖紙,同時在高鴻升要建設兵工廠的時候,毛瑟必須幫忙提供武器的生產線,以及相關彈藥的生產線。

不過高鴻升跟毛瑟提的生產線購買基本是就是忽悠他,以當時的中國工業能力來說,就是把生產線搞回去也沒什麼大用處。

要鋼材沒鋼材,要火藥沒火藥,所有的原材料都需要進口,整個就是一個來料加工,那生產成本算上廢品率估計比外購便宜不了多少,更不要說當時的國內連生產線上的工人都需要從頭培訓了,有那個功夫高鴻升都不如從後世倒騰過來點,反正後世的機械生產工廠很多,隨便按個名頭定製些設備都比這個時代的東西強的多,直接使用後世的設備進行培訓一步到位強多了,但是不忽悠他該起疑心了,否則工藝圖紙就搞不到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