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作者:餘轡扶桑

很難說,人類是在至誠還是在疑慮的思維中萌生“約”的概念。

昔日反秦將領劉季,正是跟關中三秦父老有“約”,才穩定了可能暴發的動亂局麵;相傳古希伯萊人正是跟上帝有“約”,才得以在迦南地區生息繁衍……

情人間有“約”,心裏永駐春天;朋友有“約”,人格重如泰山;商賈有了“約”,可以襟懷坦誠的取利;人與群體、群體與群體有了“約”,個人擁有信念,眾心可獲良知,攜手共建“地球村”的宇宙奇觀;宇宙——也是有“約”的,那是日落日出、月虧月圓;四季也是有“約”的,那是春花秋實、冬寒夏暖;生命也是有“約”的,誰見過長生而不老的人;林林總總的時事也是有“約”的,常規可長行,歧路就多變。

“約”還有位姐妹,她叫“法”,雖然她出生較晚,臉黑而呆板,可“法”的性格比“約”要成熟,更講理。若沒有“法”,“約”可能永遠隻是個稚氣十足的傻瓜蛋。

現代人實在該記住,在公元1762年4月曾有位叫盧梭的人,出版了一本叫《社會契約論》的書,在阿姆斯特丹。正是他這部“約”,使人類有了具體的對每個人自身的勞動、自由、權利以及“他”在國家社會中地位的明辨。是這本“約”,促進了人類世界——“地球村”有了人本資本的兩項文明的大基礎。也是這本“約”,導致了“約”與“法”倆姐妹的完美結合,催生出一篇又一篇光輝燦爛的“人權宣言”。

不能不說,在我國皇道統文化中,“約”與“法”被長期的抽空了內在實質,成了一張張騙人的廢紙片,甚至還有偌多惡劣之事藏在下邊。“成則王侯,敗則賊”這樣無理又無賴的信條,卻在我們這偌大的禮儀之邦大肆泛濫——帝王將相們無休止的在自成與自毀的怪圈兒上循環……老百姓對“約”是渴望的。盡管很多人還不能自覺自為地明了這一點。因為他們長期經曆著與祖輩相傳、三墳五典吻合的權貴者的無法無天。然而,人們對“約法”的予求與尊重是個體生命對群體對同類的,求協助求皈依的人本天然。連五歲的娃娃都知道用手指拉勾,來得到小夥伴對自己的承諾。

——該說,“約”實在是最普遍最通俗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