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順著他的這個思維方向,我提出了一個問題:“你在與苗可慧的屍體交歡之時,你有沒有想過李琪琪,你對得起她嗎?”
這個問題頓時讓鄧起兵愣住了,他的雙手開始顫抖,然後整個身子也都開始顫抖,最後居然嚎啕大哭起來,並一個勁的掌摑自己,用力非常的大,沒幾下,整個臉頰都給打紅了。
兩個警察同誌衝進審訊室,將他死死摁住,以免他做出進一步的自殘行為。
我走出審訊室,對老呂說道:“他是具有對與錯的判斷能力的,隻是他患上了嚴重的心理疾病,對生與死的概念已經完全顛倒,他將自己的所有情感都寄托在了李琪琪的屍體上,對破壞這份情感的人,他會毫不留情的去毀滅,包括他自己。可以說他是嚴重的戀物癖和戀屍癖的綜合患者,他將殺人當做是製造藝術品,法律約束在他身上毫無作用。他這種人,走上犯罪道路是遲早的事,所以我建議,鄧起兵無論有沒有精神類疾病,都必須與社會隔離開,他這種人,是殺人不眨眼的。”
老呂點了點頭,同意我的觀點。
接下來的幾天,警方繼續對鄧起兵進行了多次審訊,審訊中,他交代了自己殺人、襲警和逃匿的事實。
苗可慧的死,的確是鄧起兵使用銅馬擊打其後腦造成,凶器最終在鄧起兵的家中找到,而鄧起兵的家,與苗可慧是同一棟樓。
襲警一事出乎我們預料,原來鄧起兵在開車出公司以後,就發現有警車跟蹤,於是他將車開到熊家鎮上的一處工地,然後下車躲在工地中,趁著警察來尋找他的時候,利用工地上的鐵棒擊打了警察的頭部,然後駕車逃逸。
因為這件事的交代,大家知道了小夏是在執行任務中受了重傷,絕非意氣用事和擅離職守,小夏最終被追封為烈士。
其實我覺得小夏還有一點值得我欽佩,就是他對愛情的執著。在身受重傷的情況下,不顧自己身體安危,還要去挽回自己的愛情。隻是遇人不淑,愛錯了對象,最終含恨而死。
或許有人覺得他很傻很蠢,但是誰又能保證自己沒有在愛情中傻過,蠢過?隻是我們僥幸活了下來,而小夏,卻沒有這麼幸運。
說回鄧起兵,他的逃匿也很是傳奇。他將車開進山坳隱藏,然後通過吃野生植物和昆蟲充饑,利用有無線網卡的筆記本電腦向黃牛購買黑車票,準備逃到境外。無意中看到了關於李琪琪的帖子,於是落入了圈套。
不過據他自己交代,他知道這是一個圈套,隻是他看到李琪琪的照片以後,難以控製對她的思念,所以還是冒險前往了殯儀館。
鄧起兵的思維的確與常人不同,普通人犯了重罪,一般都是拋妻棄子,東躲西藏一輩子。而他,卻為了一具屍體,冒著被逮捕的風險,其目的隻是為了見一麵。
鄧起兵的這起案子最終轟動了全國,連公安大學的教授都親自下到基層來了解案件情況。最終,這位教授扒出了鄧起兵由正常人變為戀屍狂的心路曆程。
鄧起兵的父母在他八歲那年離異,父親去了美國經商,母親留在國內一所醫學院教書。家庭條件雖然不錯,但是鄧起兵從小受到母親的嚴加管教,除了上學,很少與外人接觸,逐漸形成了孤僻的心理。
長大以後,成績優異的鄧起兵得到了去哈佛大學學習的機會,在學校,他整天泡在實驗室,不交朋友,很少與人接觸,隻與屍體為伍,戀屍癖那時候在他心裏已經有了雛形。
學業有成,鄧起兵回國返鄉,被高薪招聘到佰昂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是他的母親不久卻因病去世,於是鄧起兵將母親的遺體,無條件捐獻給了公司,而且鄧起兵設計製造的第一個人體標本,就是她的母親。此時,他的戀屍癖已經基本成型,隻是還沒有達到縱欲的階段。
直到遇見李琪琪的屍體,李琪琪無論從容貌還是體態,都極其符合鄧起兵對異性的審美觀,所以他利用職務之便,將李琪琪的屍體據為己有,並與其有肉體上的接觸。到此,鄧起兵的戀屍癖在心中完全成型,他對生死的辨別,也因此完全扭曲。
這位教授認為,戀屍癖的特征是不畏懼屍體,覺得屍體有一種靜謐的、安詳的美。然後,慢慢表現為一種迷戀屍體、離不開屍體的傾向。但追溯上去,迷戀屍體還是因為對死者有感情。
的確,鄧起兵一生孤獨,當她遇到李琪琪的時候,他就將所有的情感注入到了李琪琪這具冰冷的屍體上,以慰藉孤單寂寞的心。隻是他的這種孤獨,有時候,並不是外界給他的,而是在他的成長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一顆無法感受到關愛的心。
可悲、可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