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三巡撥通了老呂的電話,向他彙報了一下新發現的凶案現場情況。
我皺眉蹲身檢查死者。
死者是麵朝下,貼著敞開的臥室門趴在地上的,死亡時間超過二十四個小時。他穿著淡藍色的貼身棉質睡衣睡褲,左腳上穿著一隻褐色的棉拖鞋,而右腳上的棉拖鞋扣在離死者右腳掌二十厘米左右的位置。
死者的致命傷源自背部橫向並排等距的五個刺孔傷口,而最致命的是偏向左邊的兩個刺孔傷口,顯然這兩個傷口從背部貫穿後,刺破了心髒,導致死者瞬間致命。
地麵上,死者體內溢出的血量很大,在沒有徹底清洗傷口的情況下,我很難判斷是什麼凶器對其造成的傷害。但是有一點我們肯定,死者肯定被這把凶器貫穿了身體,否則體內溢出的血量不會這麼大,幾乎形成了一片小水窪。
我小心的翻動了死者的身軀,果然,他的胸膛上也有五個傷口,這大量的血就是從胸膛的傷口上溢出的。
我還發現死者的右前額有一道刮傷,這刮傷也是新的傷痕。我起身檢查了一下臥室門,確定了這額頭刮傷是如何形成的。
臥室外側的門把手上,有一絲血跡,這血跡應該是死者在倒地時額頭撞向門把手所留下的,同時也在死者的額頭上留下了傷痕。
這個傷痕很有意義。因為一般情況下,受害者在受到致命傷以後,都是以癱軟的形式倒地。而這個傷痕告訴我,死者不是癱倒在地,而是帶有慣性的向前撲倒倒地。
我分析了一下這種倒地的情況,得出了一個結論:在死者向前飛奔的情況下,其身後受到一股衝擊力,並將其擊倒在地。
這股衝擊力肯定是來自凶手,而這股衝擊力,顯然是通過擊殺死者的凶器傳遞過來的。那麼可以肯定,死者的傷,是被人從身後用力投擲凶器貫穿身體產生的。我不得不感歎,這殺手的臂力好生了得。
我又檢查了一下犯罪現場,主要是客廳那一片破碎的玻璃。玻璃是一扇窗戶被打碎後留下的,看來凶手是打破玻璃後從窗戶進入的701室作案。那麼凶手又是如何抵達701室窗戶外的呢?
我走出701室,繼續向樓上走去,發現這棟樓的天台並沒有上鎖。天台上也十分的空曠,沒有樓頂花園或者養花種菜之類。
我檢查了距離701室客廳窗戶最近的位置,沒有發現任何繩索所留下的痕跡,看來凶手不是借助攀岩繩之類的東西進入到作案現場的。
雖然沒有發現繩索的勒痕,但是我卻發現在天台護牆外壁上,有幾道白色的印記,這種印記我相信是腳掌的前半部分摩擦牆壁後留下的印記。
檢查了印記上方,發現天台的外牆上有隱約的抓痕。我皺了皺眉頭,心想這凶手不會是徒手從天台爬到701室的吧。
這種可能性雖然很小,但是並非不可能,加上我推測出凶手有著極強的臂力,那可能性就更大了。
老呂帶著勘查小組和法醫來到了凶案的現場,並對凶案現場做了更為詳盡的勘查。
死者的屍體被運往司法鑒定中心,我當然也是如影隨形。
在屍檢中,劉麗麗發現屍體的前後共十個傷口都有撕裂傷。具體來說,就是先貫穿再撕裂。這種情況我做出了分析,說明凶器上如同魚鉤一般帶著倒刺。
根據傷口的情況,我判斷出凶器是一柄魚叉。
夜色降臨,寒氣似乎更加的濃烈,從江麵上悄然無息的蔓延至全城。
不過這寒氣無法滲透到彩燈灼眼、音樂狂亂的殘紅酒吧。
當然,一般來酒吧喝酒,多是唐振國的提議,理由十分的簡單,他想喝酒可,他想見遲雪了。
吧台上固定的兩個位置似乎是早就給我和唐振國準備好了的。唐振國一邊舉著酒瓶將那泡沫翻騰的啤酒往肚子裏倒,一邊用迷離的眼神看著極盡妖嬈的遲雪。
遲雪穿著一身性感的白色小西服,扭動著身姿,搖酒壺在她的掌間翻飛,贏來陣陣歡呼。
此時已經過了淩晨十二點,或許是因為天氣變冷的原因,酒客們都離開得較早。
我側著頭看著一桌迷醉的青年,一個年輕的長發女孩已經醉得不省人事,她的頭耷拉在一個痞帥小青年的肩膀上,似乎早已沒了知覺。
痞帥小青年拿著一隻小酒杯,酒杯裏斟了一半的藍色雞尾酒。他舉杯,和身前兩位留著黃發的青年幹杯,然後用一種邪惡的眼光瞥了一眼肩頭上的女孩,露出一種邪氣的笑容。最後一口將那杯藍色的酒喝了個精光。於此同時,我似乎聽見了那幾個青年的笑聲,一種令人作嘔的笑聲。
這個世界,有很多事不能盡順人意,看不慣的事多了去了。我不是那種看不慣就要去管一管的人,人類在醜惡的本性下催生出的行為無窮無盡,我管不完,也管不了。
不過有的人就是好管閑事,在遇到他看不順眼的情況下,還會出手揍人。
這種人一般身材魁梧,隻有具備強悍的身體素質,才能在第一時間給人震懾感,才能有資本去多管閑事。
而且這種人自身會散發一種氣,這種氣無形間形成氣場,讓別人無法靠近。也是因為這種氣,讓他與世界格格不入,因此他的眼中就會出現更多的看不慣。
這樣的一個人,在我進入殘紅酒吧的時候就注意到了。他帶著一頂黑色的防寒帽,用褐色的外套緊緊的裹著自己。雖然如此,我還是能分辨出他體型的魁梧。
他坐在酒吧靠牆的位置,那是一張四人坐的酒桌,可是至始至終沒有人前來與他碰麵,他也一直在自斟自飲,喝得不急不緩,喝得不驕不躁。
他就這樣一直的喝,身邊人來人往,不過似乎他周圍有一股磁場般,沒有人能夠進入他的範圍。
或許更多的是不願靠近他。
隻是這時,他站了起來,很高,足有一百九十公分。他並不是要離開酒吧,而是走到了那三個痞子身邊。
他看著那三個痞子,一言不發。
三個痞子正在飲酒說笑,忽然看見這麼一個龐然大物站在身邊,那笑聲頓時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