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一聲轟天巨響從一家銀行門前傳出。
當然,這個轟天巨響隻是我在爆炸現場想象的。
不過這絕非是簡單的想象,這聲巨響是百分之百的出現過。因為就在一個小時前,這家銀行的門口發生了一場大爆炸。
由於這個地段處於人流密集區域,所以爆炸造成了2人死亡,12人受傷。
此時,我已經站在了爆炸點。可以看到,水泥地麵上炸出了一個直徑約一米,深約40公分的坑。而銀行的玻璃門窗也被炸毀,可見這次爆炸的威力著實不小。
我檢查了現場,發現爆炸物是雷管之類,但是不僅僅是雷管,應該還結合了一些混合物,比如C4之類的炸藥。
那麼可以肯定,這次爆炸絕對是人為造成的。
在老呂他們前去調取銀行和周邊監控的時候,我繼續觀測現場。
我發現現場遺留了一個水泥袋,而在爆炸點,也有一些水泥塊的散落。
這是人行道,人行道上是鋪著磚塊的,可是為什麼會出現與磚塊截然不同的水泥塊呢?
我推測那水泥是凶手帶來的,其作用就是為了將炸彈掩埋封鎖在銀行外的地麵上。
其方法就是凶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挖開銀行前的地麵,然後放置炸彈,再封上水泥。
炸彈客的手法明白後,就得調查其放炸彈的動機。
我在現場和一名銀行職員進行了溝通,這名銀行職員告訴我,炸彈爆炸的時間,正好是運鈔車將現金運往銀行的時間。炸彈爆炸時,也的的確確炸死了一名運鈔員,但是運送現金的箱子在另一名受傷的運鈔員手中,現金並沒有被人搶走。
如果像銀行職員所說,那麼這起爆炸的目的就是要搶奪銀行運鈔車上的現金。
可見,這起案件的性質是極其惡劣的。
從這起爆炸案中,我推測出凶手的幾個特征。
第一,現場有那麼大一袋水泥,要運送這袋水泥,顯然是要具備交通工具的,比如摩托車或者是汽車。
第二,凶手一定要具備爆破技術和無線電遙控技術。因為這顆炸彈,顯然是一顆人造的遙控炸彈。
第三,凶手肯定在半夜出現在銀行,而且安置炸彈的位置,是能被銀行監控拍攝到的。凶手如此膽大妄為的在監控探頭下安裝炸彈,可見其膽量過人,當然,我相信他肯定是做過一定的偽裝的。
根據這三點,我展開了調查。
刑偵隊裏,老呂收集了銀行附近的監控錄像。當然最重要的,還是銀行自身的監控錄像。
由於是晚上,監控錄像是十分模糊的,但是我們還是十分耐心的查看這份監控錄像。
爆炸案發生前的淩晨3點過5分,一輛白色的摩托車停在了銀行前的馬路上。從摩托車上下來一名男子,雖然監控模糊,但是可以看出這名男子帶著一個白色的摩托車頭盔。他雖然看了一下監控探頭,但是我們並看不到他的臉,因為他的臉上帶著一個黑色的口罩。
此時正是12月份,天氣是十分寒冷的。所以監控中的這個人穿得很多,看上去有些臃腫,所以看不出其體型到底是瘦還是胖。
這人從摩托車上下來以後,先是將摩托車後麵綁著的一個箱子拿來下來,然後再把摩托車上的一個大袋子拿了下來。
那個大袋子我能肯定,就是水泥袋。那個箱子,我猜測裏麵放的就是炸彈。
之後嫌疑人開始用鐵鍬之類的工具對地麵進行挖掘。很快,他就撬開了地麵上的磚塊,並且挖出了一個小坑。
在小坑挖得差不多大的時候,他打開了那個箱子,並取出箱子中的東西放在坑中,然後掩土,再封上了一層水泥。我想他封水泥的目的,就是防止其他人去挖掘這個地方。不過這顯然有些多此一舉了。當然,每個人的思維模式不同,凶手認為這樣做更加穩妥保險,那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凶手在案子好炸彈後,將那袋水泥放在了一邊,並且將一個隔離柱放在了水泥旁邊。看來凶手是要製造一個這裏正在施工的假象。
可見凶手的犯案思維是十分縝密的。一個完整的人行道,在第二天忽然被挖開並且糊上水泥,那是很容易引起人的懷疑。但是將這個地方設置成市政施工現場,那麼懷疑就會大大的降低,也不會有人來破壞他設置炸彈的地方了。
那麼既然這是遙控炸彈,凶手肯定在炸彈爆炸前,一定會在炸彈的附近。
於是我們又查看了剩下幾個監控視頻。
在一家服裝店的監控畫麵中,果然找到了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