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案件的偵破不光是要憑借過人的智慧和精準的推理,還要憑借一些運氣。雖然我作為一名顧問偵探,總是有些自命不凡,但是我不得不承認,運氣,也是成功破獲案件的一個條件。
我在這個案件中所說的運氣,應該是偵查員的好運氣,但卻是犯罪分子的壞運氣。
這個運氣,就是偵查員在分水鎮的一戶餐館門口,發現了作案車輛。無論是車輛的型號還是那假牌照,都能完全的和綁架李滄梟的越野車吻合。
我到了現場了解情況。
這家餐館是鎮上一位姓徐的男性開設的,餐館是一棟兩層的樓房,這種樓房在鄉下是很常見的,隻是這棟樓比一般的樓要寬闊些,而且外麵平了一塊水泥地作為食客的停車場。這樓房第一層為大堂,第二層為包房和徐家的住房。這餐館在這裏已經有了兩個年頭。
我最開始在接到發現作案車輛的時候,還以為犯罪嫌疑人應該就在附近,可是令我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在這附近。因為這輛作案車輛,是犯罪分子遺棄在這裏的,遺棄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左前輪爆胎了。
我到了現場,首先是檢查了車輛。
這越野車的備胎還在,我估計犯罪嫌疑人是擔心在換胎的時候被人發現李滄梟,所以將車遺棄在這裏。
據餐館的徐老板說,那晚12點多鍾的時候,他聽見餐館外麵有動靜,於是打開窗戶向外張望,發現幾個人趁著夜色在推車。而且這些人很奇怪,隻是借助周圍昏黃的路燈在推車,並沒有打開車燈或者手機等照明工具。
徐老板當時就覺得很奇怪,於是喊上住在這裏的表哥,一起出門查看。
門外一共有四個人,但是因為天色已晚,加上路燈不是很明亮,徐老板雖然是拿著電筒,但總不能照著別人的臉吧,所以並沒有看清對方的樣子。
但是徐老板察覺到這四個人中,有一個人特別的高大強壯,像是電影裏那種肌肉漢子一般。
徐老板反映的這個情況十分的重要,顯然這就是第四個作案人,也就是那個一直沒下車的人的體貌特征。
徐老板告訴我,當晚四個人,隻有一個人開口說話,那個人大約在30歲左右,他說他的車爆胎了,車上沒有工具,等天亮後再回來取車,暫時就將車停在這裏。他還給了徐老板100元錢作為停車和看車費,徐老板覺得人家遇到困難,哪裏能落井下石要別人的錢,於是告訴那人,放心停在這裏就是。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又來了一輛越野車,將這四人接走了。徐老板對車並不是很了解,隻知道是一輛很好的越野車。幸好他的表兄對車比較熟悉,說是一輛保時捷的卡宴,是咖啡色的。不過車牌沒有記住,但是肯定是萬州牌照,因為前麵是渝F。
這條信息很是關鍵,咖啡色的卡宴車萬州並不是很多,雖然這渝F開頭的車牌除了萬州以外,還有梁平縣、城口縣、巫山縣、巫溪縣、忠縣、開州、奉節縣、雲陽縣。但是這些要查找這些地方的咖啡色卡宴車,也並非難事。所以說,這條線索將案情的進展推動了很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