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章 血手套(二)(2 / 2)

在第一個嫌疑人被排除了以後,司法鑒定中心的指紋比對也有了結果。但是這個結果與大多數時候一樣,那就是在指紋中心,沒有與之匹配的指紋。

這說明這個凶手是初犯,或者是有犯罪史但是沒有被逮捕的通緝犯。

當然我是更加偏重初犯的,因為通緝犯在自己被通緝的情況下,多是改頭換麵,為人低調,不可能再做出如此出格殘忍的血案。除非心理變態。

在之後的調查中,也排除了幾個與鄭曉曉密切相關之人的嫌疑,整個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於是我把整個案件的思路進行了簡單化,就當作這是一起搶劫殺人的案件。但是作為劫犯,帶著手套又帶著凶器,說明他是精心策劃的,有預謀的。那麼這個劫犯必定是了解到鄭曉曉是有大量現金留存在店內的,或許凶手曾經還到過這個店裏麵踩過點。那麼他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晚上動手呢?要麼是今天的營業額比較多,要麼是死者剛剛從銀行取了錢。

案發當天是星期二,不是節假日,我相信這天的營業額不會太高。但是凶手有計劃的選擇在這一天動手,那麼說明他是盯準了在這一天,足療店是有大量現金的。

因此我推斷,死者在生前應該去過銀行提款。

根據這一思路,警方調查了死者的資金情況。果然,在案發當天下午4點,死者在附近的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了8000元現金。

她為什麼會取這麼多的現金呢?我首先想到的是房租。經過對門麵房東的了解,果然,交房租的日子就在這一兩天。

那麼我現在又有了一個假設,或許就在死者取錢的時候,她就已經被凶手盯上了。亦或是凶手本就知道她取了錢。

於是我們調取了銀行門前的監控錄像和鄭曉曉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的監控錄像。

在監控錄像中,果然有了重大的發現,鄭曉曉是坐著一輛陌生男人駕駛的電瓶車,來到銀行門口的。這名男子看上去很年輕,身高大約就在175公分左右。

在鄭曉曉取錢的時候,這名男子一直是等在銀行外麵的。鄭曉曉取完錢以後,就徑直坐上了這名男子駕駛的電瓶車後座。

這一瞬間,這名帶著黑色頭盔,穿著褐色外套,青色褲子的男子,就成為了我們的懷疑對象。

其實我一直在看監控,因為我想看看這名男子穿的是什麼鞋。因為在凶案現場,留下的凶手鞋印是皮鞋的鞋印,如果能看到這陌生男子穿的鞋,就能很快判定我們懷疑的方向對還是不對。可惜的是,在模糊的監控畫麵中,我始終無法看清他到底是穿的什麼鞋子。

當然,既然已經有了新的線索和調查方向,那麼我們就得盡快的找到這名男子,他是不是犯罪分子,一問便知。

奇怪的是,這人居然已經離開了萬州,不知去向。

這無疑加大了他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