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三章 頑罪(二)(2 / 2)

老呂皺眉說道:“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他,一天審不出來,我就審兩天,總有一天會把他審出來。”

可是事與願違,這個餘道玖是個頑固分子,他隻是承認自己被騙嫖娼,概不承認搶劫強奸。

就這樣審了一周,並沒有多大的突破。一個證據確鑿的案子,卻因為疑犯打死不承認而僵在這裏。

當然,還有其他的突破口,那就是抓住餘道玖的同夥。可是他的這些同夥在犯罪現場沒有留下過多的證據,一時半會兒是很難找到這些人的。

在餘道玖被拘留的第八天,餘道玖的親戚給他送來了一些幹淨的衣物,不過餘道玖在拿到這些衣物後,將其中一件運動外套還給了這名親戚。

我對這個舉動產生了懷疑,於是在這名親戚走出刑偵隊的時候,趕上他說道:“餘道玖為什麼將這件衣服還給你了?”

親戚說道:“他說這衣服是別人,讓我還回去。”

我說道:“是誰的?”

親戚說:“是一個外號叫狗子的人,是餘道玖的一個朋友。”

我點了點頭說道:“能不能把這衣服給我看看。”

親戚將衣服交給了我。

我仔細的查看了這件衣服,我以為口袋或者夾層裏會發現一些紙條之類的東西,可是並沒有。難道是我多慮了,餘道玖隻是將衣服還回去而已?

不過我這個人對犯罪分子的每一個舉動和行為都是持有懷疑態度的。這個餘道玖身陷囹圄,還想著把衣服還給自己的朋友,難道隻是一種簡單的有借有還的態度?據我了解,這個餘道玖就是個潑皮無賴,他能有這樣的覺悟?

我再次檢查了這運動外套,發現外套上的拉鏈壞了。而且從壞了的缺口上看,是被人強行拽下來的。

沒有拉鏈。諧音就是‘沒有拉連’,沒有拉扯牽連的意思。他這是在向同夥通風報信,我雖然被抓了,但是沒有招供,沒有把你們拉扯牽連進來。

這個狡猾的狐狸,想以這種方式和同夥串供嗎?不過這家夥聰明反被聰明誤,隻要找到這件衣服的去向,那就定能抓住餘道玖的同夥了。

於是我帶著老呂,老呂帶著幾名刑警,跟著這名親戚,找到了那個外號叫‘狗子’的人。

狗子在看到警察的一瞬間,當場就癱軟在地,嘴裏喃喃說道:“都是餘道玖指使安排的,都是他,一切都是他。”

警察將狗子帶回了警局。這身材矮小,外號狗子的男人名叫苟曉江,萬州區龍寶鎮人,今年25歲,未婚。

警方提取了苟曉江的DNA,經過鑒定比對,這苟曉江也是搶劫強奸案的作案人之一。

而且苟曉江對他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

苟曉江交代,他和餘道玖、劉在峰、張添軍四人都是社會上的朋友。有一次餘道玖、苟曉江和張添軍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看見一名走夜路的女子,於是對其實施了強暴,並且搶了她的包。

第二天三人酒醒後,都很害怕,害怕警察會來抓他們。可是過了幾天,一點動靜也沒有。

於是餘道玖認為,現在這些女人被強奸後,害怕自己的名節受損,所以不敢報警。因為三人都是遊手好閑的無業遊民,所以餘道玖就想出了一個生財之道,而且還能玩弄女人的辦法。就是專門搶走夜路的女人,並對其實施強暴。

為了方便作案,擁有偷車技術的張添軍偷了一輛麵包車,並且聯係了急需用錢的劉在峰,四人聯手作案。

前前後後,他們一共作案七起,不過警方接到報警的隻有三起,而且前麵兩起均是在案發後十來天後,經過親戚的勸說前來報案的。由於報案時間與案發時間相隔較長,很難在被害者身上提取相關的DNA證據。隻有最後一起案件,受害者是自己及時報案的,因此讓警方掌握了作案者的DNA證據。

當然,苟曉江還交代了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劉在峰的死,劉在峰在幹了最後一起案件後,決定離開這個犯罪團夥。但是心狠手辣的餘道玖害怕劉在峰泄漏他們的犯罪事實,所以夥同其餘二人,用手機充電器的電線困住劉在峰的脖子上將其製伏。餘道玖並用隨身攜帶的刀具刺死了劉在峰,最後將其掩埋在向家的一處山坳裏。

餘道玖在麵對苟曉江的供述後,百口難辯,隻得伏法。之後,警方很快就抓獲了他們的同夥,張添軍。係列搶劫強奸案就此告破,而且劉在峰被害案也真相大白。

我之後對餘道玖進行了研究。發現這個人從小就生活在破碎的家庭中,初中就輟學,一直混跡在社會上。他的人生道路上,劣跡斑斑,最終,走上了犯罪的不歸路。

或許,他就是一個天生的罪犯,遲早有一天會危害社會;或許,就是他那不完整的家庭,讓他成為了一個走向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