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就過去一個月了,回想起那天的場景,至今還覺得不可思議,可事情確實是真真實實的發生過。
車子到達家裏時已是上午10點,他先送我到家裏,叫我回去拿戶口本。爸媽看到我時,又驚又喜,各種問候,我隨意撒了個謊,說是要拿戶口本辦就業證明,爸媽也沒懷疑什麼。20分鍾後,一切都搞定。再回他家,又花了一個小時。等到從婚姻登記處出來時,我們倆放佛都像做夢一樣。然後倉促決定就利用這幾天的時間,把酒席也辦了。想起父母知道後先是各種不同意,後來看到我們的結婚證後又無奈得張羅喜事,就覺得自己在人生的27年裏,幹了一件多麼叛逆的事。頭一天電話告知小春,付付要辦酒席後,小春開始不相信,但當我把結婚證發給她看時,瞬間被罵了個狗血淋頭。
春:“舒思涵,你真是重感情啊!結婚這麼大的事,你都可以這麼倉促決定。”
我:額
春:“舒思涵,你良心被狗吃了,想我當初對你這麼上心。如今你結婚才給我電話。”
我:額
春:“你知道我現在的感受嗎?就好像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現在突然告訴我她要結婚了,還領證了。”
我:“我媽可比不上你!”
……
春:“你等著瞧,看我不飛過來揍你個沒心沒肺的。”
可是到後來,當她們倆趕著回來時,什麼話也沒說。隻是把紅包塞往我手裏,抱著我說要好好的,順帶著拜托譚哲好好照顧我。
事後聊起時,春對我說,知道我在趕回去的車上時,罵過你多少回嗎?足足2個小時啊!那時,公司正忙著,請個假還好不容易求爺爺告奶奶,最後還扣了我500大洋。我想著,你那紅包就當補償我啦。可是一看到你穿著婚紗,我就心軟了呀!我現在真後悔我自己當時怎麼不像你一樣,心腸硬點,我那紅包怎麼就出去了……
“好了好了,等你跟你家方信結婚後,我一定補足一個大大的紅包。”在聽了春N次抱怨感歎奚落後,我使出了必殺技。
婚後,在清水這邊買了一套房子,等裝修完搬進去後,突然感歎著自己也有一個家了。漂泊的心似乎也跟著安定下來。上班,下班,回家成為了生活的主調,偶爾醒來能看到旁邊酣睡的他時,心裏不由得一陣感動。畢業時夢想的日子,就這麼不現實的出現了。我要的也不過就是這麼簡單的生活而已。
兩個人一起過日子,偶有為了點生活瑣事鬥鬥嘴,但不再向以前那樣任性,不會不去解釋就大發脾氣,就甩手走人,更懂得了溝通對於兩個人關係的重要性。顏墨這個名字也慢慢地從生活裏淡出,仿佛我們之間根本就沒有這麼一個人存在過。當有了小孩,當有了家庭後,每個人都在成熟,誰說愛就非得死去活來。
也許結婚對於我們來說,有很大的衝動成分,可在一起了,就隻管隨著時間往前行走,而在這前行的路上,孩子,親情,習慣等等因素把我們拉得越來越緊,最終成為密不可分的整體。
三年後,我們一家三口和春,方信去郊遊時,看著陽光下,微風中當初的那個穿著白T恤衫的男孩子,高中時那個整天膩膩歪歪的閨蜜,還有那個小不點,心裏不由一陣感慨。
時間蒼老了容顏,帶走了激情,卻留下了他們,我很感恩,也很珍惜。
還沒開始老,就已經感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