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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森端著一杯紅酒,迎著昏暗的燈光照射一下,晃了晃杯子。鮮血一般的顏色,潘彥森寧願把它想象成蕭小天的血。
他喜歡醇酒和美人,酒這個東西,從他上幼兒園的時候就開始接觸了。用他爸爸潘基聞的話說,作為潘家的男人,從小不懂喝酒的話,那實在是太悲催了。
所以五歲開始,潘基聞就開始加入品酒的大軍。最初是自己家產的一係列品牌的白酒,從淺綴一口到鯨吸牛飲,這期間的過渡時間,潘彥森用了五年。
也就是說,潘彥森小學畢業的時候,白酒這個東西,基本就和喝水沒有什麼區別了。
這不但在潘家來說,估計放眼整個黑北省,十來歲便能把白酒當成水喝的恐怕也沒有第二個了。潘家的老太爺很是欣慰這個孫子的表現,從不大的時候開始,便已經有想法要把潘家未來扛大旗的重擔放在潘彥森的身上。
可以說,潘基聞之所以能順利接掌白酒潘的家業,和他有這麼個能喝酒的兒子是分不開的。
後來潘彥森便被係統的傳授了品酒的知識,白酒、啤酒、紅酒、葡萄酒,料酒……甚至曰本的清酒,潘彥森也有接觸。不過對於潘彥森來說,連國產白酒除了蒙酒還算有草原上粗狂的味道之外,其他的都和喝水沒什麼區別,這清酒,淡的有點太那啥了。用潘彥森的話說,喝清酒,還不如喝雪碧。
潘彥森雖然嗜飲,也隻能說他比較會喝酒而已。卻並不像某些酒鬼一樣貪杯。那種“白酒就是我的命”的事情,在潘彥森身上,是別想見到的。
與白酒相比,潘彥森還有更重要的“命”——就是女人。
和喜歡白酒一樣,潘彥森把白酒當水喝,把女人當飯吃。
有句老話說的好,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卻從沒有聽說過不喝水餓得慌的。
現在潘彥森就有些餓得慌了。
餓了的時候,僅僅是喝水顯然是不行的。所以潘彥森晃著杯中的紅酒,遲遲沒有放到唇邊。
喝,還是不喝?
潘彥森心中忽然一陣煩躁,就像是得知自己曾經拋棄的女人小敏時間不長便又投入別人的懷抱的時候那種感覺一樣。就像是自己很久不用的丟棄在牆角的一個物件,卻被別人撿走了,空空落落的有些失落。
這物件有用嗎?沒有。那為什麼沒有用的東西卻依然不希望被被人占有呢?
應該這就是那什麼占有欲在作怪吧。
小敏給潘彥森的感覺是不一樣的。在慌亂的都市中,芙蓉牡丹競相爭豔,什麼味道的女人,潘彥森沒有經曆過?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裏,平均一下應該合得上一個月換一個了。就像女人的大姨媽來的時候一樣的準時。
隻有小敏,在潘彥森身邊陪了大概小半年的時間,遲遲不來的大姨媽讓潘彥森幾乎以為自己懷孕了的感覺,那經·血遲遲不來的煩躁,就像現在的感覺一般無二。痛定思痛,潘彥森果斷的選擇了棄若敝履。
思緒飄飄蕩蕩,潘彥森突然對杯中價值不菲的紅酒產生了厭惡的感覺,怎麼看杯中酒,也不像是蕭小天的血,而是像一個女人的經·血。
再一次旋轉著杯子,潘彥森不知從哪裏來了一股邪氣,憋在胸腔之中,鬱悶難耐。
拚爹會所樓下人聲噪雜。原本拚爹會所還叫春宵會所的時候,是一個一個寂靜的地方,大家靜靜的喝酒,靜靜的品嚐美女,美食。
自從拚爹的人越來越多了以後,拚爹會所的成員也越來越雜,最近不知道什麼人喜歡上了早已過時的搖滾樂,每天在樓下極力咣當的喧鬧一兩個小時,把一個高檔次的會所整的跟一個酒吧一樣。
這嘈雜的聲音,令潘彥森心中怒火更盛。
“咄咄咄!”一陣敲門聲傳來,沒等潘彥森說出請進二字,那半月形的拱門已經被人從外麵打開,一個侍者打扮的男子出現在門外,打了一個躬道:“潘少,有人找。”
“滾!”潘彥森怒火正無處發泄,這侍者不聽招呼就私自打開潘彥森的房門,犯了潘彥森的大忌。
我這是坐在這裏喝酒,你撞進來了,我要是嘿咻呢!奶奶的,懂不懂什麼叫禮貌?難道禮貌就是敲敲門就行了的?
潘彥森怒吼了一聲,胸中的怒火得到了一個發泄地,便一股腦的噴湧而出,就像黃河大堤決了一個口子一般,一發而不可收拾。旋轉了一下手中的高腳杯,忽然杯口傾斜,手腕一抖,半杯紅酒便潑灑在那侍者的臉上。
侍者被潑的一愣,傻乎乎的站在那裏還不知道這老總為毛發這麼大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