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辰就這麼被陳啟宇打發走了,隨即陳啟宇便被聞人煜催著回房換了身清爽的毛衣,然後就窩在房間裏都不出門了。
“阿煜,你說杭城會有狼嗎?”陳啟宇懶洋洋的問。
聞人煜開著電腦,正在查看本地論壇上,關於城市有狼這一都市傳說的各種帖子,看的出來,很多都是跟風渾水摸魚,造謠混點擊率和評價的,有參考價值的帖子,也就那麼一兩個。
陳啟宇的問題,讓聞人煜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杭城連大型犬都不能擅自養,狼——你當杭城的警察城管都是吃素的?”
聞人煜這麼一說,陳啟宇是沒了聲音,反正這事本就是逗逗那個熊孩子的,他也沒真覺得還能有狼混進杭城來。
不過聞人煜倒是對那個說警方確認的帖子有些興趣,一字一句的看著帖子裏的描述,雖然其中必然有不少發帖人自己腦補和添油加醋的部分。
這個帖子裏的當事人,跟高雲辰一樣,是在某個周五的晚上遇上事情的。當時的時間,比高雲辰的這次還要再晚上一個多小時,是將近十二點了。
帖子裏提到的地點,倒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高架橋的下麵,沒有機動車經過的道路附近。
當時這人聲稱見到了如狼巨大的動物身影,帖子裏還配了張圖片,是他對著牆上的影子偷偷拍下的,的確像是犬科動物,形體也比一般的狗要大上許多。
但僅僅憑借一個影子,要判定這是不是狼,恐怕是需要了解這方麵知識的人出馬的。聞人煜翻了翻下麵網友的評論,似乎都不敢下定論。
比高雲辰更具體的是,這個發帖的人稱,當時聽到了一聲慘叫,然後他壯著膽子跑過去看的時候,卻沒有看到人了,隻有地上有些血跡。
警察是這個博主叫來的,當時警方查看現場的時候,他留在現場,聽到了一句警員說的“的確是人血”的話。
所以,憑借這些,這個人在論壇上發了這個帖子,標題雖然說吃了人,文中倒是隻字未提。下麵的評論自然是十分的熱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自己再也不要穿捷徑走小道了。
剛才,陳啟宇給吳晨峰打電話詢問的情況,聞人煜自然也都聽到了,看樣子警方這邊,暫時是沒有立案的,不要說子虛烏有的狼,連受害人都沒有,這案子也沒法立。
聞人煜想了想還是給吳晨峰發了消息,讓他把這個案子的相關口供和現場調查的資料都發送過來。
臨了,聞人煜還加了一句:“放心,以後有事一定隻找你。”
那一頭,吳晨峰看到這樣的消息,隻能笑著搖搖頭,韓碩說的沒錯,果然不能當著這兩兄弟的任何一人說另一個的壞話,這是互動消息,並且都十分記仇。
吳晨峰的動作很快,一份文檔幾乎是立刻就傳送了過來。內容不多,聞人煜掃了幾眼,就看完了。
報案人的口供比較長,但是基本和論壇上的帖子大同小異,沒什麼值得特別關注的地方。警方的調查主要是針對報案人所說的區域進行了搜索,除了在地上有一塊大約手掌大小的血跡,沒有發現打鬥或是掙紮留下的痕跡。
不過報告裏提到,現場除了發現不少人的腳印外,也發現了一組動物的腳印,經判斷,應該是大型犬留下的。
“所以根本不是狼,可能隻是有人在遛狗?”陳啟宇看著資料插嘴了一句。
聞人煜沒有反駁,從吳晨峰提供的資料看,警方當時對周邊的區域也進行了搜索,包括水域也適當的進行了打撈,一無所獲。
同時,警方也調取了周邊的監控,因為事發地的區域並沒有監控覆蓋,能找到的也是附近幾條街的,並沒有發現特別可疑的人員或者車輛。
如此排查了一番,沒有出現任何的受害人,警方也特意關注了一個階段裏的報案情況,沒有失蹤人口相關的警情。
到這裏,這件案子才暫時擱置了下來。
不過,大約是因為第一個報案人將這件事情發到了論壇上,還說明了警方的介入。在那之後,還有過兩個路人也曾經報警,表示看到了網上談論的“狼”。
不過,兩人提到的方位卻也不相同。加上這次來委托陳啟宇的初中生,這四個人提到的地方全部不同。相似的地方則是,基本都是高架橋之下,或是橋洞附近。
“得了,你別勞心勞力的看這種玩笑似的案子了,還是早點養好精神,咱們也能早點出發。”陳啟宇勸聞人煜。
聞人煜抿了抿嘴,果然陳啟宇這小子,還是站在自己這邊的。但就像陳啟宇和秦楚月說的那樣,自己若是現在的樣子,的確是哪裏都別想去。
不過,眼下倒是有件事情,應該讓陳啟宇去跑一趟。